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典型做法
1.北京“四单制”与“通用+专项”责任清单模式
2017年12月20日,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7年版)。在北京市政务信息门户网站上,按照类别分别公开了每个部门、每个事项的行政权力。[2]“四单制”是北京市在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运行过程中,为了方便公众知晓每个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内容与运行机制,采取的四个步骤,即列单、晒单、跟单、调单。四个步骤有序运作,合理配置,构成了完善的权力运行体系。通过以上四个步骤,人们可以全面掌握市级各部门的权力数目,界定权力选界。此外,北京市以通用和专项的模式制定了责任清单,对权力运行程序的每个阶段都做出了责任界定。
北京市在梳理权力以及公布权力方面做出的努力不可忽视。但是,通过查看每个部门的每项行政权力可以发现,北京市在政务网站上并没有全方位地公示每项权力的法律依据、运行程序。绝大部分只公开了具体的权力名称。比如,对于公民经常参与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公开了法律依据,而对于行政裁决类的权力只公开了一个权力名称,对其权力来源和运作程序都没有显示。如果一个公民想要了解北京市公安局的行政奖励事项,在此平台上只能了解何种行为可获得行政奖励,依据什么获得、如何获得却不得而知。
2.浙江省“四张清单一张网”模式
浙江省在最初实施过程中,各省级政府部门依照“清权、减权、制权”的基本流程有序推进、逐步做实权力清单制度,依照“三报三审三回”(见图1)的步骤精简权力。在此基础上,浙江省提出了建设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省级部门专项资产管理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四张清单一张网”的思路,力求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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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浙江省权力清单制定过程图
资料来源: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截至2017年12月,浙江省级部门基本上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简工作,保留了4092项基本权力。[3]实现了四个目标:一是实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全覆盖。力求两个清单的公开做到标准、精细。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明确说明“公布的权力清单中所列的行政权力是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职权。非直接影响的行政职权列入了责任清单”。两张清单所列事项都是政府各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既是权力、也是责任。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归结到一起,构成了政府行权履职的职责体系,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是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在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具有其他方式无可比拟的作用,可为投资领域设定“黑名单”,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三是实施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包括部门预算专项和转移支付专项。四是建成浙江政务服务网,截至2017年底,浙江政务服务网已覆盖全省3300多个政府部门、1400多个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便民服务,房屋权属证明、纳税证明、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等10项便民服务在2017年底实现了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和快递送达。
3.安徽省“两单联动”模式
安徽省在公布政府权力清单的同时,也完成了责任清单制度的建设工作,权责体系同步建立,在全国首创“两单联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模式。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运行、相互补充的机制,目的就是要依法确权、依法确责、依法控权。安徽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始梳理、审核、论证以后,截至2017年3月,16个市及105个县(市、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也正式向社会公布运行。这标志着安徽纵向顺畅、横向衔接的清单制度体系初步形成。此外,安徽省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的公开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2017年7月已经完成了乡镇一级权责清单的编排工作,至此,安徽省建立起了全省统一的“两单联动”运行机制。
根据安徽政务服务网提供的数据,截至2017年末,共剩余1706项权力。[4]安徽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内容比较全面,涉及权力类型、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同时公布了监督电话。权责体系全面到位,构建了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完整链条,让权力与责任的对应没有弹性。在两张清单的推动下,许多省直部门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和人力,加强监管和服务,有效地解决了过去“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促进政府管理向“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纵深推进。安徽省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以转变行政职能为思路,以权责匹配为核心。在安徽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7年)中,公布了54个省级部门的权力类别。美中不足的是,在公布的目录中,也只有权力内容,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