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预算机制调整推动人大预算监督能力提升
预算监督的本质是政治。中国政府过程的特殊性影响和决定了人大对政府的预算监督。中国各级人大尚未有改变政府预算的能力,一个可行的目标是争取党委重视和政府尊重、在政府部门预算中树立权威。人大监督政府预算不是为监督而监督,目的是在党的领导下推动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人大和政府总体上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关系。人大预算监督的角色定位是寓支持于监督。(https://www.daowen.com)
地方人大的预算监督权有效运转,重要的是利用已有的制度空间进行创新,不断进行机制创新,用机制创新和一个个具体的行动推动预算权力结构逐步调整。中国的很多问题不是出在体制和制度上,而是体制和制度的不健全、不到位造成的,即源于具体的“机制”。中国政治是一个全新的政治实践和政治探索。从1999年预算改革开始,“钱袋子”权力开始兴起,预算过程中各个参与者的权力关系不断被重构。这既是制度安排的结果,更是行为实践的结果,是通过一个又一个对具体机制的探索和完善实现的。要继续沿着以机制调整促进体制变革的实践路径,通过健全监督机制、做实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式、规范权力关系,因时而变、随事而制,通过一个个微小调整、点滴改良,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