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中的问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中的问题

1.PPP发展不平衡

从地域上看,中西部地区PPP发展迅速,东部地区相对有所减缓。财政部发布的第三、四批PPP示范项目中,云南分别有40项和36项,投资额为1702亿元和746亿元,而上海第三、四批示范项目数分别为0和1项。根据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信息,截至2018年5月,贵州省入库项目520项,而上海入库项目为2项;截至2017年6月末,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入库项目数占比分别为24.0%、17.5%、53.6%、4.9%。[81]从行业分布看,截至2018年5月,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处于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阶段的7268个入库项目中,市政工程类2754个,交通运输类1085个,二者合计占比53%。

2.民间资本参与率偏低

PPP的初衷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但在实践中,参与PPP的社会资本中国有企业占有相当比重,真正的民间资本参与并不是很高。截至2017年6月底,落地的PPP示范项目中国有独资企业占比超30%,民营企业占比降至37.1%。民间资本参与的行业数虽然有所增加,但落地规模、项目数占比分别减少至48.16%、25.19%;从付费方式看,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分别占入库项目总数的34.4%和29.2%,落地项目中二者占比分别是42.9%和34.4%。[82]这意味着财政资金在PPP中的参与度高,支付责任大多落在政府身上而不是使用者身上。

3.PPP项目操作不规范,存在较大风险 (https://www.daowen.com)

PPP模式从长远讲是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形成伙伴关系,这是以长期的互惠合作为前提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和投资方往往偏离这一初衷。从投资者看,当前最活跃的参与者是施工企业和财务投资人。施工企业参与的目的是避免招标而获得施工任务,从而获得高额的施工利润和投资回报,但他们不会关注项目运营和长期发展。各种PPP基金、信托基金等财务投资人为地方政府提供了短期融资,但他们追求的是短期投资回报率,而不会将资金长期投入某个项目来缓慢取得回报,因而必然要建立各种退出机制,确定政府回购期限和最低收益保证。这意味着政府表面上能够在投入较少资金甚至几乎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上马一些项目,但却潜藏着巨大的债务风险。一旦项目利润低于最低收益保证或者到了回购期限,政府都需要以财政资金支付,这实际上是以隐蔽的方式显著增加了政府未来的负债压力。这些债务压力却是留给继任者的,而不是本届政府。这就使得PPP从理论上的“去杠杆”变成了实际上的“加杠杆”,也促成了2017年下半年的整顿和规范。

4.PPP法律法规建设和规范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足

针对PPP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中央政府在不断出台政策进行查缺堵漏、引导规范,但政策代替不了法律,也很难解决PPP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如大多数的政策文件并没有就社会资本的风险分担和权益保护做出明确规定,而只是宽泛地指出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的风险分担;在地方政府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民间资本对地方政府违约的担心会减弱投资意愿,同时,地方政府较高的负债也增加了民间资本对政府违约的担心。税收问题上,在法律法规没有出台的情况下,PPP项目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等都没有明确的说法。在土地管理上,尚未有法律明确规定PPP项目用地管理的情况,项目公司如何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增值税如何征收等,都面临不确定性。在PPP的管理机构上,目前,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仍然是双头管理,从而导致从PPP的基本含义、社会资本方的界定到融资方式等产生了一系列的差异,甚至一些矛盾和冲突。

5.PPP专业人才和中介机构不足

PPP热潮的兴起也催生了一批从业人员和机构,但是,PPP涵盖领域广,实施起来较复杂,要求从业人员具备金融、财会、法律、工程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这也导致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和第三方机构,都面临专业人才缺乏的难题,从业者往往是一知半解者。PPP的快速生长也催生了大批相关咨询服务机构。特别是2016年4月财政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已进入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的项目补充第三方中介机构信息,更是导致PPP中介机构业务疯涨,很多之前没有从事过PPP咨询,或者没有PPP运作经验的机构都加入其中。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的PPP中介服务市场亟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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