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烧伤严重程度的估计
无论平时或战时,对烧伤患者的严重程度应进行分类。尤其是成批收治患者时,不但有利于组织抢救和后送,也便于人力和物力的支配,做到轻重缓急、安排有序。但由于认识不同,目前尚无统一的分类标准,现在国内平时通用的是1970年全国烧伤会议拟定的标准(表1-5)。
另外,全身情况严重或休克、脏器损伤、复合伤、并发症、老人等的烧伤程度估计,除面积外应综合考虑。
表1-5 平时烧伤严重程度分类标准(https://www.daowen.com)

战时的分类尚无统一标准。我国大多按照上述分类法进行,但只分为轻、中、重三类,即将重和特重合为一类。战时伤员的特点是:成批发生,早期多不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大多需要较长时间的转送,故伤情往往加重。可按伤员全身情况分为有休克或无休克两类,使有休克的伤员能尽早得到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