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烧伤修复期的
护理
(一)一般护理
1.同烧伤患者的一般护理。
2.告知家属及患者注意保护新生的皮肤,至少6个月不能晒太阳,防止紫外线照射后色素沉着。新愈皮肤瘙痒时不能用力抓、摩擦,防止新皮肤损伤与溃烂。
(二)康复护理
遵医嘱予口服及外用预防瘢痕增生的药物,结合加压治疗、体疗、理疗、浸入疗法等防止瘢痕过度增生,减轻不适。鼓励、指导并协助患者保持肢体功能位,尽早进行各关节功能锻炼,尽量减少瘢痕挛缩和关节僵直。详见第八章烧伤的康复护理。
(三)心理护理
帮助患者及其家属正确面对现实,指导患者做力所能及的日常工作,适当进行文娱活动,提高独立生活能力,重返社会。详见第六章烧伤患者的心理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