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相关要求(摘自《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院奖学金奖励评定细则》)

(二)评奖评优相关要求(摘自《贵州电子信息职业 技术学院先进集体、先进 个人、学院奖学金奖励评定细则》)

1.三好学生评审要求

三好学生按班级总人数的5%申报。被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态度端正,在班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总评成绩(含素质养成及选修课)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以内,评选当学年内无重修、无补考、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记录。如因学生个人原因未进行选修课程学习的,不能参加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要求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2名。班干部需任职满1年,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强,学习态度端正,在班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评选当学年内无重修、无补考、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记录。如因学生个人原因未进行选修课程学习的,不能参加评选。

3.学院奖学金评审要求

学院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德育奖学金、技能奖学金和国防奖学金。

(1)学业奖学金按专业评选,评选标准为学生学习成绩(不包括素质养成成绩)排名,名额按以下比例:一等奖学金为同年级同专业人数的1%,二等奖学金为同年级同专业人数的2%,三等奖学金为同年级同专业人数的3%(四舍五入),按排名认定奖学金等级。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在评选当学年内无重修、无补考、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记录。如因学生个人原因未进行选修课程学习的,不能参加评选。

(2)德育奖学金按专业评选,评选标准为学生综合素质学分排名,名额同学业奖学金。被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在评选当学年内无重修、无补考、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记录。评选当学年每学期获得综合素质学分须达到24分以上。综合素质学分认定要求:在评选要求学年时间段内获得并录入综合素质学分平台。

(3)技能奖学金的评审要求参见《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院奖学金奖励评定细则》,凡满足条件的学生均可报送参评(获得证书时间范围需在评选学年时间段内)。

(4)国防奖学金由学生工作处根据贵州省征兵办下发的最终入伍学生名单评定。

4.先进班集体评审要求

先进班集体为评选当学年班级月考评总成绩在全校排名前15%的班级,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班级考评成绩直接评选。先进班集体需具备良好的班风班貌,浓郁的学习氛围,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班委核心,班级成员积极向上,精神面貌佳,班级教室宿舍卫生状况良好,在学校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中参与度高,表现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