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选流程

(三)评选流程

辅导员组织各班级、各专业组建民主评议小组,人数大于班级人数的10%,其中班干部人数不得大于小组成员人数的50%。开展民主评选后,将评选材料及评议会议记录表等相关材料交到系部汇总。各系进行初审初评并公示后,将评选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审核,所有附件均需报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材料一份。学生处根据各系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结果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报学院审批,并对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