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努时期缅甸的中立主义外交政策
从1948年1月缅甸独立到1988年9月军政府执掌政权,这期间的缅甸国内政治包括吴努政府与奈温政府两个时期,两个时期的外交政策都围绕着“中立”外交,但外交侧重点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这一时期的外交思维和关注点,对当前缅甸的外交活动也有潜在的影响。
这两个时期,缅甸与美国等西方各国,与苏联,与中国,与周边的国家,基本上都保持了良好的关系;但其国内政策选择和国际环境变化让奈温时期缅甸的外交陷入了一种明显的“封闭”状态,并在1988年后演化为国家外交的困境;随着1988年后缅甸军政府的上台,西方国家开始并不断加强对缅甸各方面的制裁,缅甸的外交政策发生了重大改变。
中立主义是缅甸独立后突出的外交政策,这一政策在吴努时期得到确立,其后不同阶段对中立主义外交的侧重点有变化。
(一)吴努时期中立主义外交的内涵
独立后的缅甸1947年宪法规定了缅甸的外交原则和政策。缅甸“放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的工具”,以国际法中的行为准则与公认法则作为缅甸外交的行为准则,缅甸外交的目标是“致力于和平与友好合作”以实现国家间的“国际正义和道德”,将条约的批准权赋予议会。[88]并以此作为缅甸“坚定不移的外交政策”,其政策核心是,“不与任何国家结盟;与一切国家友好相处;促进世界和平”。[89]
缅甸与中国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两国总理在1954年6月29日发表联合声明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倡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和平共处。1954年9月,缅甸总理在讲话中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亚洲国家的安全保障。
(二)吴努时期缅甸中立外交的实践及其特点
缅甸在中立主义外交政策的指导下,其外交实践有这样几个特点:
第一,不加入美国的安全条约组织,即“不结盟中立”的特点。缅甸拒绝加入美国推动的“东南亚条约组织”,担心被该组织拖入战争,或在地区出现干涉主义的战争。[90]缅甸也没有参加美国控制的“亚太理事会”等组织。
第二,不开罪美国,即“善意中立”的特点。缅甸没有加入“东南亚条约组织”,但缅甸没有公开反对该组织而是对该组织“善意中立”,缅甸还在朝鲜战争的一些问题如遣返战俘和援助南朝鲜等问题上追随美国。
第三,缅甸接受美国的援助,也保持与苏联的正常关系,即“平衡中立”的特点。1950年缅甸与美国签署了经济合作的协定,到1958年,缅甸从美国获得1.1亿美元的援助。[91]缅甸在1955年与苏联签署了经济协定,得到苏联援助建设一批农业项目。
第四,支持反殖民的民族独立运动,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积极中立”的特点。吴努政府明确反对法国在印度支那的殖民主义政策,禁止美国帮助法国的飞机飞越缅甸领空。1954年与中国共同确立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在1955年印尼万隆会议上积极倡导该原则。(https://www.daowen.com)
(三)吴努时期缅甸中立外交的目标
缅甸在这一时期的外交目标有:
第一,避免卷入美国与苏联两个阵营的冲突,避免大国对缅甸的干涉。
缅甸独立后,美苏两国开始争霸世界,吴努政府从缅甸的历史、现状和地缘政治的角度,认为缅甸应该保持中立主义的外交政策,以便能够在美苏争霸的世界大格局下保持缅甸的独立性。因此缅甸宪法对外交政策的规定中有反对以战争和侵略为基础的国际关系。独立之初缅甸领导人曾倾向于寻求与大国结盟来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独立,通过谈判而获得独立的缅甸没有印尼、越南等国的武装斗争经历,对西方国家也不是敌视而是某种感激之情。缅甸自然选择与英国、美国进行结盟,但英国干涉缅甸的内部事务特别是缅甸民族事务,如指责缅甸政府对克伦族的政策,引起了缅甸政府的不满,而美国在二战后初期的战略重点是欧洲重建,难以满足缅甸的全面需求。随着冷战的迅速升温,缅甸迅即调整了外交思路,1949年12月,吴努阐述了缅甸的中立外交政策,认为独立的、不与任何国家集团结盟的路线是一条最适合缅甸的,不论它是美国还是苏联的路线。[92]
第二,争取友好、良好的国际环境,与各国保持正常的关系。
缅甸在独立后为了给自身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与美国和苏联都保持正常的国家关系、获得经济支持和援助,也与中国建立了友好的关系,到20世纪50年代末达成了一系列的经贸协定,在1960年与中国签订了边界条约、友好条约和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朝鲜战争爆发后,吴努进一步明确缅甸的中立外交政策如何维护国家利益,一方面发展与相关国家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避免参与一个国家集团反对另一国家集团的结盟行为。[93]
第三,促进缅甸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独立后,迅速摆脱经济落后的局面是缅甸国家的重要任务。在国际社会上,缅甸尽量争取支持和援助来实现这一目标。在吴努时期,缅甸积极争取国际援助,在中立外交的指导下,缅甸坚持以下两个原则:一是愿意接受任何国家的援助;二是援助不能附加任何有损缅甸主权的条件。这一时期,缅甸接受了各国及国际组织达6亿美元的援助,有数百名专家在缅甸落实相关援助工作。[94]
这些中立主义经济外交是必要的,[95]其成就是不错的,但由于缅甸国内复杂的民族矛盾、内部斗争,缅甸振兴经济的任务落空了。
第四,支持发展中国家的争议诉求,塑造缅甸国际形象。
在发展中国家争取民族权力的国际事务中,缅甸能够旗帜鲜明地予以支持,借以张大民族国家维护国家独立与主权的国际声势,形成对缅甸有利的国际环境;也彰显缅甸的国际形象。缅甸这一时期也比较重视自己的国际形象,吴努在联合国发言时曾说,“尽管是一个小国,我们将支持世界上的正义事业”。[96]1956年,缅甸与国际社会一道谴责苏联干涉匈牙利内政,后来支持联合国关于匈牙利事件的报告;在联合国投票谴责英、法、以三国对埃及的侵略。缅甸在1961年还批评美国针对古巴的活动。缅甸驻联合国大使吴丹在1961年当选为联合国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