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一)金融服务重大战略需要落实落细
我国正加紧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一批事关长远的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这些战略大多已出台实施方案,提出了区域金融体系构建、特色金融产业发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举措。但在实践过程中,区域金融改革主体责任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支持重大战略的金融制度安排还需加强统筹,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市场培育、金融服务提供和金融监管等各领域缺乏对重大战略的特殊设计,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立体化布局有待进一步提升。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在支持重大战略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还不够突出,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协调水平还不够高,重叠支持和支持空白同时存在。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细化、实化、差别化金融政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普惠金融普及力度需要继续加大(https://www.daowen.com)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小微企业是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力量,帮助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等特殊群体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大力普及普惠金融,加大对乡村振兴、小微企业和特殊群体发展的支持力度。但是资产质量不高、抗风险能力差、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质效的提高。金融科技服务滞后、金融机构覆盖率低,影响了边远地区、特殊群体的金融可获得性。融资渠道有待拓宽、金融机构类型结构不合理、服务理念有待提升等问题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金融对绿色发展的支持需要更加系统化
绿色发展是当前和今后要长期坚持的理念。近年来,绝大部分金融机构尚未将绿色金融提升到发展战略层面,部分已经进入实践探索阶段的金融机构,落实绿色金融也大多停留于具体经营层面,尚未制定专门的绿色金融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层面普遍尚未建立起与绿色金融配套的制度,也缺乏绿色金融发展需要的激励机制,金融机构的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意识很容易被经营考核压力和现实的经济效益冲淡。绿色金融的政策目标还不完善,近年来主要集中在对“两高一资”企业进行信贷投放限制和促进节能减排等短期目标的实现上,对绿色金融缺乏更加完整的战略安排和政策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