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

二、城乡规划实施 管理的依据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依据为城乡规划依据、法律规范与政策依据、计划依据、技术标准规范依据。

1.城乡规划依据

城乡规划依据,主要包括市域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等,以及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2.法律规范与政策依据

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都是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各级人民政府为依法行政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本辖区范围内所依法制定的各项有关政策,同样是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

3.技术标准规范依据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国土空间规划的各项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国家在城乡规划建设方面所制定的经济技术定额指标和经济技术规范,以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的经济技术要求等,理应是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尤其是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遵守,不得突破和任意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