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管理

四、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管理

1.保护规划及规划管理主体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保护规划应当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规划期限应当与村庄规划的规划期限相一致。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内容和历史文化名城相同。有以下五项:

(1)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2)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3)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4)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5)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管理的责任主体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而不是政府部门。

2.保护规划管理的基本要求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禁止将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经营权整体出让。

3.保护界线内的管理措施

第一,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的规划管理。

禁止进行下列活动: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如果在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保持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制定保护方案,经乡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1)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2)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3)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

第二,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控制地带内的规划管理。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规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第三,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规划管理。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1)在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2)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3)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4)在该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5)审批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审批拆除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告知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日。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审批机关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即时举行听证。

历年真题

1.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的活动是( )。[2020-20]

A.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B.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

C.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D.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答案】 B

【解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保护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制订保护方案,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二)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三)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活动。

2.对历史建筑应当实施原址保护的规定出自( )。[2018-26]

A.《文物保护法》 B.《城乡规划法》

C.《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D.《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答案】 C

【解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3.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条件中,“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规定的法规是( )。[2011-22]

A.《城乡规划法》 B.《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C.《文物保护法》 D.《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答案】 B

【解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七条: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