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机制,切实增强脱贫攻坚整体合力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三)创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机制,切实增强脱贫攻坚整体合力

健全农村低保对象渐退政策,强化兜底保障与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衔接。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外出务工或灵活就业、享受公益性岗位或通过产业帮扶等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分别给予3个月、6个月、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衔接,推动贫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创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政策,按每人1 500元的标准对“十三五”以来确已搬迁的贫困移民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有效解决贫困移民自我保障能力弱、搬迁期间刚性支出大的实际困难。(https://www.daowen.com)

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低保待遇接续。对已经落户或办理居住证、“易地扶贫搬迁市民证”的搬迁群众,依规纳入安置地城市低保。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64.4万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38.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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