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的扶贫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决策部署明确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民政部门的使命和职责所在。
一是2018年,渝北区制定了《民政领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任务分解方案》,提出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到2020年所有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愁吃、不愁穿”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三年总体目标,明确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各项任务。二是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三方面提出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作用的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兜底保障,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三是制定了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专门文件,切实落实关于“分户保障”和“渐退期”政策,并强调加强与扶贫工作衔接,加大主动排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政策的贫困户纳入特困供养、低保兜底保障和给予临时救助,贯彻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https://www.daowen.com)
截至2020年7月1日,全区2 46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493人纳入城乡低保(488名农村低保和5名城市低保);有58人纳入特困供养;有9人享受临时救助,救助金额为3.04万元。“单人户”政策执行以来,共将2名重残人员(其中1名为儿童)、1名重病人员按单人户纳入保障,并按政策落实分类重点救助。对全区未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低保和特困)范围的“一般户”“监测户”和“丧失劳动力贫困户”以及2019年以来因经济状况变化退出低保的人员共126人进行了排查,已将23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人正按最低生活保障程序进行核查,2人本人务工且家庭成员中重病患者分户纳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