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环境的分类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1.1.3 环境的分类

环境是复杂而庞大的体系,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以不同的原则,按照人类环境的组成和结构关系将它进行不同的分类。通常按照环境的主体、环境的范围、环境的要素等原则进行分类。

1.按照环境的主体分类

按照环境的主体分类,包括两种体系:一种是以人类作为主体,其他的生命物体和非生命物质都被视为环境要素,环境就是指人类的生存环境,在环境科学中,多数人采用这种分类法;另一种是以所有生物作为环境的主体,其他的非生命物质作为环境要素,生态学研究往往采用这种分类法。

2.按照环境的范围分类(https://www.daowen.com)

按照环境的范围可以将环境分为聚落环境(院落环境、小区环境、乡村环境)、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和星际环境。

3.按照环境要素分类

按照环境要素可以将环境分为两大类: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虽然因为人类活动发生巨大的变化,但仍按自然的规律发展着。在自然环境中,按其主要的环境组成要素,可再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等。社会环境是人类社会在长期的发展中,为了不断提高人类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而创造出来的。社会环境常按人类对环境的利用或环境的功能再进行下一级的分类,主要分为生产环境(如工厂环境、矿山环境、农场环境、林场环境、果园环境等)、交通环境(如机场环境、港口环境)、文化环境(如学校及文化教育区、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和自然保护区)等。

上述环境的这些分类方法都是根据研究的方便和认识环境问题的深度和广度的不同而提出的,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不同分类法所定义的环境类型间紧密关联并相互影响和制约,从而形成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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