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 土壤污染防治的原则与措施
1.防治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总则第三条规定,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我国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因此,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根据最新的土壤质量标准,土壤污染防治将进行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分类管理和风险管控。
2.防治措施
1)控制和消除土壤污染源
大力推广闭路循环工艺,实现无毒工艺和循环经济,倡导清洁生产和生态工业的发展以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对所有排放的“三废”进行回收利用,实现化害为利;对于不可利用又必须排放的工业“三废”,则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使之符合排放标准。
2)加强土壤污灌区的监测和管理(https://www.daowen.com)
对于污水灌溉和污泥施肥的区域,要加强污水、污泥和土壤的监测与管理,了解污染物的成分、含量及其动态变化情况,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和污泥施肥施用量,避免二次污染和食物链危害。
3)增加土壤环境容量,提高土壤净化能力
通过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利用黏掺砂来改良砂性土壤,以增加土壤胶体的种类和数量,增加土壤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吸附能力和吸附量,从而来减少污染物在土壤中的活性。另外,通过分离和培育新的微生物品种,改善微生物的土壤环境条件,以增加微生物的降解作用,提高土壤的净化能力。
4)改进农药化肥施用技术
禁止和限制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大力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合理施用农药,指定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发展生物防治措施,实现综合防治,既要防止病虫害对农作物的威胁,又要做到高效、经济地把农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限制在最低程度;合理使用化肥,严格控制本身含有有毒物质的化肥品种的适用范围和数量。合理、经济地施用硝酸盐和磷酸盐肥料,以避免使用过多而造成土壤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