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好阵地管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抓好阵地管理

学院党委严格执行武汉大学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信息管理学院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范围。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校文科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有关网络舆情、意识形态等工作的相关要求,研判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明确要重点加强对教师科研方向的把关、对少数民族学生思想状况的把握和对长期脱离集体活动人员的管理。

加强教师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在人才引进、科研评奖、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方面实施意识形态问题“一票否决”制。坚持对教学事故“零容忍”“重惩治”,落实听课、巡课制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管理干事和辅导员全年累计听课、巡课百余次。(https://www.daowen.com)

新制定了《信息管理学院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学院网络信息审核发布规定》《信息管理学院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对网络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监管,严把意识形态关口,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执行武汉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规定,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学院举办的各类学术讲座、研讨会、论坛、国际会议等,均按要求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申报和备案。加强对社团等学生团体的指导和管理,各社团举办讲座、学术沙龙等活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宣传媒体发布信息,都需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报并经专人审核才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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