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内容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二)主要内容

1.总量与配额分配

欧盟碳市场从本质上讲,属于“总量与交易”机制,如果没有总量也就没有交易,即通过确定总量来确定配额的稀缺性,通过交易来实现最低的减排成本。在第一阶段即试验阶段,由于欧盟采取分权化的治理机制,因此没有预先确定排放总量,而是由各成员国详细制定本国的“国家分配计划”(NAP)落实减排目标,把成员国的目标加总得到欧盟的排放总量,因此属于“从下到上”的运行体制。

就配额分配方式而言,欧盟碳市场包括三种方式:免费分配、市场购买和拍卖。在第一阶段,95%以上的配额是免费发放给企业的,只有不到5%的配额由各成员国通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分配。第二阶段,免费配额的比例下调到90%。以后阶段将逐渐下调免费配额比例,直至实现100%的拍卖。欧盟在进行配额分配时,不仅考虑各成员国在《京都议定书》中承诺的减排目标,还要考虑到控排企业正常生产活动需要的排放空间,以及各行业的减排潜力。

2.许可和核证机制

控排企业获得排放许可证并非无条件的,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控排企业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年度许可证的申请书,并提交温室气体监测报告,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主管机构将向其颁发温室气体排放许可证,授权其控排装置排放温室气体,并于当年结束后的4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交控排装置经过核证的温室气体量,而且所有控排装置的排放总量要与许可证允许的排放量一致。

3.转让和存储借贷机制(https://www.daowen.com)

每一单位配额(EUA)代表排放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权利。EUA成了在欧盟范围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流通的“通货”,可以在欧盟各个成员国之间流通,而且其背后代表的排放权利也是完全一样的。为了能够准确地进行配额的颁发、持有、转让和注销等工作,欧盟建立了登记注册系统,并以电子数据库的形式存在几个不同地域的服务器中,并保证信息的同步。同时,也建立了详细的电子交易日志,详细记录每笔配额的发放、转让和注销,以备日后查询。欧盟允许在每一个阶段内配额的存储与借贷,但是第一阶段的配额不能用于第二阶段的履约,从第二阶段开始,允许配额跨阶段储存,但是也不能跨阶段借贷。

4.处罚机制

控排企业必须在每年的4月30日之前完成履约,如果控排企业的实际排放量大于其拥有的配额量,则需要对超额的部分支付罚款。而且罚款的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格。在第一阶段罚款的标准为每吨二氧化碳当量40欧元,第二阶段提高到100欧元,显然罚款的标准远远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同时,被罚款的企业并不能因此而豁免减排义务,在下一个年度仍然必须补交相应的配额。

5.链接机制

为帮助控排企业在履约时提供更多的弹性空间,欧盟2004/101/EC号决议在EUA和CDM项目产生的核准减排量单位(CER)及JI项目下的减排量单位(ERU)之间建立了链接关系,即一个单位的EUA等于一个单位的CER,也等于一个单位ERU。控排企业在进行履约时可以用等量的CER和ERU来代替配额。由于CER和ERU的供给量较大,因此欧盟对它们的来源和使用做出了诸多限制,也设置了使用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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