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阶段
由于欧盟碳市场是世界上第一个碳市场,很多方面仍然面临挑战,因此采取了分阶段的实施策略。在实施时间和产业安排上则循序渐进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此阶段为试验期,只把对碳排放有重大影响的经济部门纳入碳交易。这一阶段的主要目的是为第二阶段积累经验,因此全部配额采用免费发放方式,也仅仅涵盖了发电厂和能源密集型行业。第一阶段的配额仅仅在第一阶段有效,无法在第二阶段履约,因此第一阶段结束时出现了碳价格的大幅度下跌。对于无法履约的企业,每吨配额的处罚价格为40欧元。这一阶段仅仅允许欧盟内部的配额买卖。
第二阶段(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这一阶段的时间跨度与《京都议定书》首次承诺时间保持一致,总量下降目标是6.5%。同时,有冰岛、挪威和列支敦士登三国加入,涵盖的温室气体也增加了氧化亚氮,建立了统一注册登记系统。这一阶段的重大改革还包括每个国家提出各自的国家分配计划,经欧盟委员会批准后,各国再把配额分配给本国的设施或者工厂。第二期进行了配额的拍卖尝试,最大允许总量的10%用于拍卖。但是各个国家都没有达到上限,最大比例国为德国和英国,分别为9%和7%。同时,各个设施必须提交各自的检测计划。这一时期的处罚标准也提高到100欧元/吨。这一阶段允许国际配额买卖,不再限制于欧盟内部。但是总量最大为1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https://www.daowen.com)
第三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为了实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要比1990年至少低20%的目标,这一阶段的排放总量以每年1.74%的速度下降。就覆盖行业而言,在这个阶段将把航空业和交通业等产业纳入排放交易体系。为了解决前期配额过多导致的价格过低问题,欧盟在第三阶段还进行了一项改革,把2013—2015年间约9亿吨的配额延迟到2019—2020年拍卖。
第四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这一阶段的配额总量将更为严格,总量将从第三阶段的每年下降1.74%增加到每年下降2.2%。到2030年ETS覆盖行业的配额将减少43%,非覆盖行业将减少30%。这一阶段的重要改革还包括更新碳泄漏[3]清单、标杆值和活动水平,建立市场稳定储备、创新基金和现代化基金。2021—2030年,碳泄漏覆盖的行业将下降到50%左右,大约63亿吨配额。其中制造业的免费配额在2020年左右下降到30%,航空业下降到82%。这一阶段欧盟还将利用配额拍卖资金启动两个基金,分别是创新基金(Innovation Fund)和现代化基金(Modernisation Fund)。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突破性技术的在工业领域的示范;现代化基金为10个低收入国家电力部门和能源系统的现代化和提高能源效率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