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5年08月10日
三
中国法制的历史源远流长,经过四千多年漫长的发展过程,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法律体系。对于这样一部内容丰富、资料浩瀚、沿革清晰、体系完整的法制史,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揭示出它的发展规律性,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性、真理性的有力证明,而且还将以一个东方文明古国法制发展的历史结论丰富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宝库。
中国法制史是以批判地总结历史经验加强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为自己的主要任务。中国从公元前2世纪起便形成了统一多民族的封建专制主义国家,秦以后汉、唐、明、清一些较稳定的王朝都统治了几百年,在立法和司法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认真地加以总结,确实可以吸取有益的历史借鉴。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内创建的人民民主法制在吸收人民参加国家管理、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建设民主的审判制度、打击一切危害革命的犯罪活动等各方面都创造了极为宝贵的经验,有许多至今仍然具有生命力,值得我们珍视和继承。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的基础学科,给学习法学理论和各个部门法提供了必要的历史基础,也有助于加深对于中国现行法律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