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政策环境逐步放开

(一)媒介融合政策环境逐步放开

政治环境的变化对期刊产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治环境包括国家政治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它们的完善为期刊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在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1996年电信法》中解除了对传媒公司跨行业经营的限制,以法律形式授权FCC对广播电视和电信业进行监管,成为国际传媒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种共同趋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过了三次改革:第一次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经济基础上解决民众的温饱问题;第二次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温饱向小康转变;第三次正是我们现在经历的社会变革,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在以往的传媒行业中,区域化分割与行业化分割使得市场经济下优胜劣汰的作用无法发挥,过多过细的微观管理体制无法适应传媒行业的发展。在美国被誉为“黄金产业”的期刊产业在我国受到刊号的限制,资本的限制,其发展偏离主流媒体,在规模和影响力上远远落后于国际同类期刊。面对日益严峻的发展形势,国家在借鉴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分类改革”方式,对时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期刊进行差异性整改:以国家形象、政治立场和文化坚守为主要内容的党刊采取“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公益性期刊则由政府进行全额拨款,依靠政府扶持。除了时政类和公益性的小部分期刊以外,大部分的期刊采取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之成为完全的市场主体。

相对于国外的传媒体制而言,受大环境的影响,我国传媒体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进行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上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我国政府对传媒的管制并没有完全放开,条块分割的现象普遍存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也未完全形成。但从我国传媒管制的发展方向上看,融合是趋势:2008年,基于3G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我国电信业完成新一轮资本重组,电信网与互联网基本实现了两网融合;2009年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的正式开播成为传统媒体向互联网新媒体领域进军的重要里程碑;2010年国家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推动产业互融,并于2010年正式进入三网融合试点;2012年2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出版传媒集团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鼓励兼并重组,并进一步支持出版传媒集团融资上市;2013年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实现了大部制的传媒机构整合;2014年8月18日,中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加速媒介融合进程等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为媒介融合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https://www.daowen.com)

在政策方面,近几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传媒产业的发展,陆续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加快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等文件,为整个传媒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从国家层面来说,媒介融合不仅是发生在传媒领域的一场变革,也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都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在我国,作为舆论宣传主要阵地的传媒产业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一方面政府希望通过适度地放松管制来激活传媒市场,带动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又必须坚持党管言论,保证政府对舆论的有效管理。例如2011年,政府发布文件,推动非时政类报刊进行转企改制,对全国6000多家非时政类报刊进行改革,中央和地方党报党刊所办的时政报刊以外的晚报、都市报,以及所有企业法人所办报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转制。因此,针对传媒的两大主要组成部分——内容和渠道,内容的审批制和渠道的管制是目前传媒管制的现状。据调查,我国有60%~70%的报刊在亏损,政府宏观调控一方面是改变整个期刊市场散、乱、小的现状,推动其走上市场良性循环;另一方面非时政类报刊在内容的严肃度上相对较低,政府可以在一定程度赋予其更多自主权。在这样的环境下,政府的行为可以概括为:在制定相关政策来推动媒介融合的同时,推出与之相对的宏观层面调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