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内涵、原则及特点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内涵、原则及特点

1.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内涵

修养是指人们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知识技能等方面进行的自我解剖、自我教育、自我磨炼、自我提高、自我改造等活动,以及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知识、艺术以及技能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道德修养是指个人自觉地按一定的道德要求在道德意识和行为上所进行的自我改造和磨炼的活动,以及经过长期锻炼所形成的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质。

道德修养的目的是培养个人履行社会道德的能力,使行为更加符合一定社会道德的要求。道德修养的过程是一个塑造和改变自身道德面貌的过程。任何人的道德面貌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道德主体按照一定标准自我塑造的结果。主体通过道德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其识别善恶的能力、选择行为的能力、道德评价的能力会达到相应的水平,由此就会具备相应的道德境界。道德修养的实质是一个自觉的思想斗争的过程。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指高校教师为了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教师职业道德的原则、规范、范畴的要求,在道德方面所进行的一种自我锻炼、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活动,以及经过锻炼改造而形成的教师道德品质和达到的师德境界。

2.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原则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过程是一个多因素、多矛盾相互交织且相互作用的运动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实现自身道德品质从无到有、从低到高的转变,就必须把握和坚持五个原则。

首先,知与行相统一原则。知就是在观念层面上对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及其实践要求的认识和认同,它是职业道德修养的前提和现实起点。行即行为,也就是高校教师将其职业道德要求外化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之中的道德实践过程,它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的和归宿。

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过程中,知行统一是十分重要的。一名教师如果缺乏必要的道德知识,连起码的善恶是非也分不清,不知道哪些言行与自身职业相符合,哪些言行与自身职业相违背,是不可能形成正确的师德观念的。而学习了师德理论也并不能说明教师具备了某种道德品质,只学不用、只说不做或者言行不一,培养高尚的师德品行就只是一句空话。

坚持知行统一原则,就是要把学习道德理论、提高道德认识同自己的行动统一起来,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高校教师的师德观念不是自发产生的。教师只有具备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掌握了教育学、心理学、文学、伦理学、美学等知识以及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常识和原理,才能提高对师德的认识,形成师德观念,为职业道德修养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这就要求高校教师需要不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不断激发出道德情感,不断增强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进而为形成良好道德品质打下基础。教师道德修养的理论越正确、越全面、越深刻,用道德去规范自己行动的自觉性也会越强。

其次,动机与效果相统一原则。动机就是趋向于一定目的的主观意向和愿望。它是意识到了的行为动因,即激励人们行动的主观原因。效果是人们行动所产生的客观结果和后果,它是人的行为的客观记录。动机和效果是人的行为的两个要素。动机是人的行为的思想动力,离开动机,就不会有行为的发生,也就谈不上效果。效果反映一定动机,动机本身就包含着对一定效果的追求并指导行为达到一定的效果。动机体现在效果之中,并通过效果去检验。动机作为主观存在,只有转化为效果才实现了其作用,否则动机就成了一种毫无意义的空想或假想。(https://www.daowen.com)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一个动机与效果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过程。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动机来自教师对于职业、学生所负的社会责任,来自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意义与道德修养的重要性的认识。高校教师应当不断将自己置于教育者群体这个广阔的参照系中,对自己的行为表现和思想境界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评价,发现自己与其他教师之间存在的差距并找出校正行为取向、改善行为方式方法的具体途径。高校教师只有不断对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进程进行总结,不断缩小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与职业需要之间的差距,才能实现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

再次,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原则。自律是指自我控制,是高校教师依靠发自内心的信念对自己教育行为的选择和调节。他律是指凭借外部奖惩以及各种制度规范等手段对行为进行的调节和控制。

自律和他律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教师自身的内因——内心信念,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一名教师只有真正懂得了师德要求的重要性,发自内心地信服高校教师道德义务,并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才会在教育实践中恪守教师的道德要求,并会由于自己在教育活动中履行了某种道德义务而获得精神上的愉悦感和满足感,形成一种信念和意志,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勇于坚持这种行为。有了内在的师德信念,教师一旦发现自己的行为不合乎师德要求,即使没有受到别人的指责和舆论的批评,也会受到自己良心的责备,进而感到羞愧不安,促使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自我批评,从而尽力避免今后发生类似的错误行为。内心信念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基础,尽管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心信念是教师内心发生的道德观念,是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的统一体,但是这种内心信念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教师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在职业道德修养中有效地运用外部力量(他律)强化教师的道德意识。

又次,个人和社会相结合原则。个人是指具有一定身体素质、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以及某种个性和特殊利益的社会成员。社会是指以生产劳动为基础,按照各种社会关系结合在一起的人类生活共同体。

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中,个人与社会是相互作用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首先是一种自觉意志的行为过程,是教师个体清楚意识到各种利益关系,遵循一定的道德准则,凭借自觉意志控制和处理感情与行为的结果,是教师个人自觉意志的凝结。同时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每一步又都离不开社会,离不开社会舆论的评价和监督。社会在道德上对教师提出了要求,这就为教师进行职业道德修养提供了外在动力和努力方向。社会也通过教育实践为教师提供了职业道德修养的场所、机遇,有利于教师在精神上达到积极进取、美好和谐的境界,在事业中真正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进而取得成就。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离开社会,职业道德修养就没有方向,就无法体现;而离开个人,社会提出的师德要求就没有接受者和践行者,也会落空。因此,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过程中,把个人与社会结合起来,把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结合起来,才能在为社会做贡献中塑造自身人格,实现自身价值。社会要尊重高校教师的身份和地位,为每一位教师提供道德行为选择的客观基础,并通过好的环境、舆论、评价等促使高校教师道德品质得到升华,达到崭新的道德境界。

最后,守正与创新相统一原则。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既然是一个以知为前提和现实起点的自我锻炼、自我监督、自我改造、自我提高的过程,那就要求高校教师要接受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以现有的职业道德规范对照和检查自己的行为,发扬优点,修正错误。因此,高校教师在其职业道德修养过程中,必须强调对既有的职业道德规范的遵循。但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的发展变化,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会要求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时做出调整。当前对于公平开放合作、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的要求,实际上已经促使形成高校新的职业道德规范。正是这种在守正和遵循规范的基础上的创新,体现了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水平的提高。

3.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特点

一是内省性。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实际上是高校教师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斗争的过程。在对自己的内心世界及其行为进行“审判”的过程中,高校教师不断地审视自己的言行,进行自我反省、对照检查。

二是自觉性。道德修养贵在自觉,严于律己是提高自我道德素质的关键。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是一个非常复杂艰苦的磨炼自身的过程,这个过程离不开教师的自我觉悟。社会对高校教师提出的职业道德要求,能否为教师本人所接受,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品质并在教学实践中加以遵循,其关键在于教师本人有没有道德修养的自觉性。教师只有在教学实践中,把不断提高师德素质作为发自内心的主观能动力量,才会自觉地按照社会的师德要求,进行自我教育和改造。

三是实践性。高校教师在进行职业道德修养的时候不能只是“纸上谈兵”,停留在认识阶段,而必须用自己积累的知识、认知来指导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践得到的认识才有真正的道德价值,也只有这种认识才能够真正地促进个体提高自身道德品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与其社会实践是相互联系的,高校教师的实践活动主要是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要想提升自身的道德品质,就必须自觉投身到实践活动中去,不断地反省、改造、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师德水平。高校教师的道德实践对于塑造和完善大学生的成长起着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四是持恒性。道德内容的社会性和可变性决定了教师道德修养的持恒性。高校教师想要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需要走一段耗时长且十分曲折的道路,不可能一蹴而就。高校教师只有坚持不懈地、持之以恒地进行职业道德的改造、锻炼,才能自觉接受先进的、进步的职业道德观的影响,不断抵制消极的、落后的职业道德观的影响,进而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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