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改革复查
土地改革是一场十分尖锐复杂、激烈的阶级斗争,也是一场空前广泛的群众运动,尽管中共中央一再强调要严格贯彻执行土地改革的有关政策法令,但由于土改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土改干部的能力水平有差别,各地农村情况比较复杂等原因,一些地方土地改革出现某些偏差是难免的。因此,中共中央明确要求,结束土改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进行复查,纠正阶级成分漏划或错划、土改果实分配不公平等偏差,防止和惩处地主阶级进行反攻倒算。1952年6月底,上林县第一期面上土地改革基本结束。同年8月至12月底,上林县委根据广西省委关于进行土地改革复查工作的指示精神,领导土改复查工作队在全县开展土地改革复查工作。
1952年8月上林县开展土地改革复查工作时,全县共有14个区221个小乡(包括当年7月迁江县合并到上林县的5个区83个小乡),其中188个小乡已于当年上半年完成土地改革工作。根据广西省委的部署,土改复查的基本任务是:深入发动群众,彻底斗垮地主阶级;土改复查的主要内容是查翻身、查阶级、查土改果实分配、查民主团结、查田发证等。上林县委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参照土地改革的做法,决定先择地进行土地改革复查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分2批在全县铺开。为了搞好土改复查工作,上林县委举办了3期土改复查干部训练班,先后培训干部1372名,分批投入土地改革复查工作。
上林县土地改革复查试点工作在三区16个小乡进行。1952年8月20日正式开始,同年9月下旬结束。参加复查试点的工作队人员共154名,另外县委从其他区抽调100名乡干部协助开展试点工作。复查工作队分为4个片,每个片负责复查4个乡。各片设正、副片长各1名,正、副组长若干名,在上林县委、县土改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复查工作。
土改复查工作队进村以后,针对部分群众认为土改复查耽误生产的思想顾虑,采取各种措施从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入手来发动农民群众,然后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启发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四查”活动,即查田查翻身、查阶级查敌情、查力量查组织、查土改果实分配。主要是查地主恶霸是否彻底打倒了,有无漏网逃亡和反攻倒算的;查阶级成分划分有无错漏;查没收征收地主土地财产和土改果实分配是否公平合理,分配的田地是否实在合理;查基层群众组织是否发展壮大,队伍是否纯洁、团结等,经过开展“四查” 活动,摸清了各方面的情况,根据土改后地主的守法情况将地主阶级分类排队,组织群众对顽固的不法地主展开斗争,彻底打倒地主阶级。同时,协调各阶层农民群众讨论协商,解决土改遗留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巩固农民的政治优势。经复查,试点地区共查出漏划地主9户,漏划富农1户;纠正富农错划为地主的8户,中农错划为地主的1户,中农错划富农的15户,贫农错划中农的343户,雇农错划贫农的8户。依法没收漏网地主和不法地主粮食45793公斤、耕地248亩、耕牛15头、房屋59间、农具52件,分配给生产、生活比较困难的贫雇农。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土改胜利果实分配不够公平合理问题也通过在现有条件下进行调整分配加以解决。
在土改复查试点中,对不法地主开展坚决斗争,并对其中的顽固分子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判处有期徒刑的17人,交给群众管制的256人,责令搬迁的12户。(https://www.daowen.com)
经过清理整顿,土改复查试点地区的基层组织进一步健全,得到较快发展。据12个乡的统计,农民协会会员从复查前的10067名增加到11050名,1个月内增加了983名;民兵组织经整顿,共有基干民兵310名、普通民兵602名;妇代会发展最快,复查试点结束时,会员达3677名;新青团员在复查试点期间新发展174名,从原来的94名增加到268名;党的宣传员也由原来的191名增加到396名。
土地改革复查试点工作结束后,立即向面上分批铺开。上林县全面铺开土地改革复查分2批进行。第一批在140个小乡开展复查,1952年10月1日开始,11月20日结束;第二批在32个小乡开展复查,同年10月25日开始,12月结束。
第一批140个小乡的土地改革复查分为3个大片进行。一、二、九区为一片,四、五、六、八区为一片,迁江5个区为一片,各大片内还分为若干小片。参加复查的工作队队员共469名,其中国家干部261名、半脱产的乡干部208名。工作队设有正、副片长38名,正、副组长106名,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土改复查工作。第一步是发动群众。工作队进村后,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土改复查的必要性和党的有关政策,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加土改复查工作,并在发动群众的过程中进行调查了解,掌握情况。第二步是对不法地主展开斗争。群众基本发动起来并掌握基本情况后,即召开乡干部和农民代表会议,把全乡的地主根据他们土改以来的表现进行分类排队,对有违法行为的地主进行斗争,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进一步打击地主阶级。政治上,全县宣布管制的不法地主899户1188人,判刑的21人,责令搬迁的39户277人;经济上,据140个乡的统计,共没收漏网地主和不法地主物资折谷311999.5公斤;另据131个乡的不完全统计,共没收土改时不彻底没收和漏网地主的耕地1661亩、耕牛194头、农具589件、房屋511间、山林810亩、鱼塘141个。同时还收缴长短枪21支、子弹4285发、手榴弹38枚。第三步是处理土改遗留问题。(1)阶级成分划分问题。土地改革时,广西省委要求“全乡贫雇农数要达到总户数的百分之六十,人口要达到总人口百分之五十”,但土改中划的贫雇农户数、人口普遍没有达到这个要求,同时,各乡都存在阶级成分漏划、错划的现象。经复查,140个乡共查出漏划地主90户,漏划富农20户,另据131个乡的统计,共查出错划地主80户(内有富农68户、中农8户、其他成分4户),错划富农35户(内有中农32户、其他成分3户),错划中农(即把贫雇农划为中农)3207户。对这些偏差和问题,复查中都一一作了纠正。经过纠正和调整,140个乡贫雇农户数和人口数都基本上达到了广西省委的要求。(2)土改果实分配问题。土改中对胜利果实的分配,从耕地、耕畜、农具、房屋到生活资料都有不够公平合理的现象,此外,有的乡还积压了一些胜利果实没有分配,一些农户存在不满情绪。土改工作队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并与乡村干部和农民代表共同研究处理,处理的原则是满足雇贫农,从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出发,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把积压和新近斗争得来的果实一并分配给生产、生活困难的农民,做到基本上公平合理、人人满意。(3)基层组织问题。土改以后乡村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建设工作有所松懈,有的乡农民协会会员没有达到40%以上的要求。土改复查中,工作队着力建立健全乡村基层组织,确立农民的政治优势,巩固共产党在农村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据不完全统计,复查中有56个乡发展共产党员180名,成立了36个党支部,有99个乡发展新青团员651名,建立了112个团支部,113个乡发展党的宣传员994名;据131个乡的统计,复查中发展农民协会会员12356名、妇代会会员5981名,除了个别乡外,农会组织面都达到45%以上。据98个乡统计,民兵组织经整顿后,基干民兵414名,普通民兵增加782名。同时,对党、团、农会、民兵、妇女等组织进行清理整顿,调整、撤换了一批不称职的干部和不纯分子,纯洁了基层组织和队伍。土改复查的后阶段,进行查田定产、颁发土地证工作。
1952年10月下旬到12月,第二批32个小乡的土改复查工作也顺利开展,胜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