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风整社

二、整风整社

1959年7月,党在纠正“左”倾错误工作的时候,曾对官僚主义、强迫命令、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等“五风”进行过纠正与批判。可是,庐山会议后,上林县与全国各地一样,在执行党的总路线的过程中“共产风”等“五风”再度盛行。仅大丰公社大丰大队从1959年7月以来,就被20多个部门刮了“共产风”7次之多,其中被平调土地154亩,平调财物1.08万元。刮“共产风” 的范围也很广,大到土地、耕牛、房屋、鱼塘、马匹、生猪,小至镰刀、碗筷,什么都刮。据大丰公社统计,刮“共产风”的土地、房屋、家畜、家禽、农具、砖瓦、木料以及粮食等共计款28万多元。其中国家刮的占47%,公社刮的占14%,大队刮的占39%。按全公社人口计算,平均每人达51元,成年人口平均每人达110元。刮“共产风”的形式也繁多,例如搞“车子化”就动员社员拆楼板献木料;搞插秧机就动员社员拆屋梁;搞“三集中”盖了猪圈没有猪,又要社员的猪去集中;大办工业要劳动力,就以大协作名义,既不记工分也不给报酬;对此群众意见很大。“共产风”盛行的这段时间,仅大丰公社就拆掉房屋718间,平均五户拆掉一间房,其中大办钢铁就拆掉409间,大搞水利拆掉61间,大搞肥料拆掉248间(那时认为旧房子的泥墙是上等肥料)。平调方面,调拨动用土地454亩、粮食15万公斤、农具家具1.52万件、砖瓦495万块、椽条木板5.63万条(块)、生猪1707头、耕牛34头、马9匹,平调社队土地、粮食、物资和猪牛马或社员农具家具与家畜家禽均不计价钱或赔偿,调动劳动力的17139个劳动日也不计工分也不给报酬。干部的“四风”更为严重,经常出现拳打脚踢社员的行为。如大丰公社,9个党委成员,就有5个踢打过群众;全公社31个干部,就有11个毒打过社员。公社干部如此,大队干部更加恶劣,踢、打、跪罚、不给社员吃饭。诸类现象队队都有。干部生活特殊风也很突出。如大丰公社云石大队财粮委员韦某从土改到人民公社,从不参加生产劳动,仅1960年上半年,韦某就吃了大队养的鸭30只、鸭蛋316个,每次大队杀猪,猪脚全被他要光,群众称他“猪脚委员”;新里大队党支部书记梁某竞公开说“三反吃三只鸭,越反越要吃,吃完再走”;大丰公社党委书记文某到哪里吃到哪里,群众说“我们的副业场、鱼塘都是书记的‘食材地’”。领导干部生产“瞎指挥”。要求社员群众插秧“一律化”“一刀切”“一样化”,过了季节不准插,插秧密植不一样、不符合规格统统拔掉。虚假浮夸的现象也很多,主要是高指标。为了迎合上级领导的“口味”,下层报的产量只能高不能低。如,大丰公社云城大队党支部书记成某在报1959年粮食产量时,第一次到公社开会时报37.5万公斤,第二次到县里开会时报52.5万公斤,第三次到地委开会时报70.5万公斤。“共产风”和干部的“四风”以及生活特殊化不仅严重地挫伤群众的积极性,严重地破坏生产力,而且也造成干群关系日益恶化紧张,使部分干部腐败,蜕化变质,从而严重地破坏党在广大群众中的威信,使党的政策不能贯彻下去,不满共产党领导的人乘机破坏,写反动标语,谩骂共产党,聚众赌博,偷盗行窃。

1960年12月16日至23日,中共上林县委召开整风整社四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1000多人。会上,县委书记张荣久传达贯彻中央“十二条”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关于整风整社的指示精神,讨论研究如何搞好整风整社运动和1961年的生产、征购、“四固定”等问题。会议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就中央“十二条”精神贯彻落实、如何彻底纠正“一平二调”、做好退赔工作和对于三类队的改造问题展开辩论。会议期间,通过摆典型、揭盖子,进行“鸣放”,贴出大字报1万多张,对“五风”等提出批评意见。会议讨论决定,全县开展农村整风整社运动,先在大丰公社试点,从12月22日开始,为期一个月,取得经验后全县面上铺开。整风整社运动试点步骤:第一步是通过开展大鸣大放,大破“五风”,着重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和整顿干部作风;第二步是建立健全各种制度。

1961年1月中旬,上林县召开整风整社训干大会,为全县面上整风整社运动铺开做准备。参加会议的有900多人。县委书记张荣久在会上作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上林整风整社运动搞深搞透搞彻底》的报告,指出整风整社主要是解决所有制和干部工作作风两大问题;提出搞好整风整社的6个要求和具体方法步骤。会议决定,成立以县委书记张荣久为组长的上林县委整风整社工作领导小组,全县整风整社工作在大丰公社进行试点。县委整风整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300多人的整风整社工作队,按整风整社工作要求和部署,分小组进村开展工作。大丰公社整风整社试点,每个小组都有1至2个国家干部参加,并且县领导亲自带队。

大丰公社整风整社试点到1月22日结束,并做试点总结。县委根据试点总结进行错误的情况分析,认为,大丰公社三类大队占21%,三类小队占17%;这些大队和小队,实际上是地主阶级复辟,是地、富、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利用农村阶级组织涣散这一薄弱环节,打进革命队伍。因此,这次整风整社运动,在三类地区,实际上是民主革命的补课,必须要用革命的斗争来进行。县委强调,“五风”的危害之大,“一平二调”“共产风”不彻底纠正,干部“四风”不彻底反掉,组织不认真整顿,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不彻底清洗出革命队伍,党的方针政策就不能贯彻下去,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就不能真正调动起来,生产就不能迅速发展,人民公社就不能巩固。因此,必须下大决心,放手发动群众,用土改的办法,把整风整社搞深搞透搞彻底。(https://www.daowen.com)

2月28日,县委作出《关于解决“一平二调”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根据中央“十二条”指示精神,以及大丰公社整风整社试点经验,对“一平二调”的土地、劳动力、山林、竹林、耕牛、农具、房屋、家畜、家禽及建筑材料、农副产品以及其他问题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同时,《意见》还提出全县整风整社的方针,即放手发动群众,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坚决按政策办事;整风整社的办法,即依靠贫下中农、积极分子为骨干,放手发动群众,团结广大群众,彻底反掉“五风”。《意见》强调整风整社的六个要求:一是完成民主革命补课,把地、富、反、坏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撤掉;二是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群众的政治思想水平,树立当家做主,划清是非界限,划定敌我界线;三是整顿党的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认真算账,坚决退赔,使干部群众得到教育,认识到马克思主义者不能剥削农民,不能刮“共产风”;五是结合生产,掀起生产高潮;六是安排生活,办好食堂。按照县委的要求和部署,全县面上整风整社分三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宣传政策,动员鸣放,扎根串连,组织队伍,诉苦挖根,思想发动,边鸣边放,典型兑现;第二步,整顿公社和大小队干部作风,结合解决经济问题的兑现;第三步,健全组织,改选干部,建立制度,计划生产,掀起运动高潮。

整风整社运动于1961年3月底结束。整风整社运动结果:第一,平调的物资赔退给社员。如大丰公社1958年以来刮“共产风” 被平调的财物28.26万元,到1961年1月22日,其中,国家平调的12.68万元中已赔退1.96万元,占15.4%;公社平调的4.68万元中已赔退4.261万元,占91%;大队平调的10.9万元中已赔退5.17万元,占47%。第二,同月,县委下达的文件要求,从国家财政拿出50万元作为赔退一平二调的款项;对犯有“五风”错误严重的党员、干部给予惩处,共计开除党籍5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警告1人,取消党员预备期1人,逮捕法办2人,行政开除2人,行政撤职8人。

这次整风整社运动,对纠正“五风”、贯彻政策、调整生产关系、改变干部作风、恢复和发展生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整风整社运动将农村阶级斗争的形势估计过于严重,并采用对敌斗争方式开展运动,也错误地批判、斗争了一批干部。甚至有些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当作敌我矛盾处理等错误做法打击和伤害了一部分干部。因而这一阶段的整风整社运动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人民公社存在的问题。1961年下半年,县委给在整风整社运动中被错误批判、斗争的干部作了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