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的薪资与待遇
高校教师薪资与待遇不仅受学校发展状况制约,也与学校所处时代密切相关。高校教师待遇主要以收入形式反映出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稿酬等。新中国成立之初,老解放区的教职工一般实行供给制,新解放区一般实行以实物(小米)为工资的制度。北平文管会1949年5月颁发的《北京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工薪给标准》规定大学校长月薪小米1300斤,教授、副教授月薪小米800斤至1300斤,讲师、助教月薪小米400斤至850斤。在这个范围内,根据每个人的学术贡献、技术能力、服务年资和成绩情况评定具体数额,并按当月小米价格发给货币工资。[53]由于那个年代物资匮乏,这种实物工资制对保障高校教师的生活起了重要作用。1952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调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工资的通知》,规定从1952年7月起,全国高等、中等、初等学校教职工实行以工资分为单位(按粮、布、油、盐、煤5种实物价格综合折算货币工资额的一种单位)的工资标准。这个工资标准有35个工资等级,高等学校的教授到助教有22个等级,对应工资为880分至165分。这个规定统一了全国高等学校教师的标准,教师待遇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随着时代的发展,实物形式的高校教师待遇已不能满足改革需求。教育部于1955年将高等学校教职工的工资改为货币工资,并统一加发物价津贴。1956、1959、1963年国家均调整或提高了高校教师待遇。1956年7月,教育部(56)计劳(2)字第287号文件《全国高等学校教学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工资标准表》规定:“教授和副教授的工资从1级到6级,即345元、287.5元、241.5元、207元、177元、149元,相当于行政6级至17级,一级教授相当于副部长的工资。”[54]
“文革”期间,高校遭受严重冲击和破坏,高校教师工资十多年基本没有调整。大学教师的基本工资水平是:教授月平均工资220元,副教授月平均工资164元,讲师月平均工资106元。与当时社会上的工人人均工资相比,偏低。[55]1977年至1981年间,国家四次调整高校教师工资。1979年,国家调整全国40%的职工的工资级别,教育部指出高等学校要重点调整任务重、贡献大、职级不相称的中年骨干教师的工资级别。“为了特别照顾高等学校、科研等事业单位的知识分子,国家给高等学校另外增加了8%的升级面,主要用于讲师以上人员的升级。”[56]津贴制度作为高校教师工资收入的补充形式,起到调动高校教师积极性的作用。从1978年起,高等学校试行了“兼课教师酬金和教师编译教材稿酬”的制度。1981年4月起,在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教师中,试行超额酬金制度。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于1980年6月发出《高等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和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从1980年起,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逐步建立奖金制度,规定奖励分为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包括综合奖和单项奖)。“全年发给教职工的各种奖金总额以不超过本校教职工1个月的标准工资为限。”[57]在1976年至1985年间,大学教师的月平均工资大致为:教授200元,副教授146元,讲师89元。这个时期大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比此前的一个时期还要低一些,原因是这个时期恢复了职务晋升制度,新晋升了一批教授、副教授和讲师,但工资不与职务直接挂钩。1986年至1995年间,教授月平均收入为1900元,副教授月平均收入1400元,讲师月平均1100元。[58]从上述变化可以看出,高校教师收入深受经济、政治变化的影响,波动较大。
另外,高校教师还跟其他教师一样享有其他福利待遇,如高校教师的病假、退休、退职、探亲、病故等均可享受相应待遇,女教师可享受产假等。
表4-1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人员工资标准表[59] 单位:元
注:1.本工资标准由高等教育部1956年7月发布,共分11种工资区,各种工资标准适用地区按国务院统一标准执行。
2.参照教育部1961年12月28日(61)中劳薪字第143号文,增加了第13级这一等级。
3.根据国务院1963年和1979年的规定,未列三类及以下工资区的工资标准。
1978年后,国家开始进入稳步发展阶段,国家对高校及高校教师的管理逐步规范,高校教师队伍也逐渐壮大,但高校教师待遇普遍不高。一位从事高等教育的老教师叙述20世纪80年代末期高校教师的待遇时这样写道:
高校教师(特别是层次较高的教授)的待遇低,实际收入少,兢兢业业干了一辈子的老教授们到头来竟成了地地道道的“二百五”(月收入加起来250元左右),仅够几口之家清贫的生活。作为复杂的脑力劳动者,随着知识的更新,现在却连必要的工具书也不敢问津了。尽管先后几次调整了全部或部分教师的工资,但物价却以更快速度和更高幅度赶超上来,教师的工资始终徘徊在倒数三名之内。于是知识分子变得十分难堪。中国科学院某研究所有一位研究员,其妻子(中学毕业)是某工厂的车间主任,女儿是北京某大饭店才参加工作的服务员,但是从月工资收入来看,三人中资历最老、知识最多的收入却最低。湖南大学数学系的一位已退休的七十多岁的老教授,也是因工资收入无法维持四口之家,不得不重操粉笔去自费班兼课。以前,结合教学需要或科研成果,尚可著书立说,借此获得一点额外的微薄收入,现在连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都得自己掏钱和包销了。(https://www.daowen.com)
高校教师除工资收入普遍偏低外,其他如住房和福利等条件也都远不如其他单位。诸如此类问题,无疑极大地打击和挫伤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留校工作的年轻教师目睹老一辈的艰难处境,怎能不感到气馁?再加上他们的住房问题一时不可能解决(直接影响终身大事或长期两地分居),越发不安心,因此,“出国热”“东南飞”和“转行高就”等现象屡见不鲜。据了解,去年从某高校冶金机械专业毕业的一位博士研究生,因工资收入低而不愿留校,毅然改行去深圳某公司搞经营工作。[60]
从上面的文字可以看出,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高校教师收入与其他行业比起来的确不高,加上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有高学历、有能力且愿意从事教师行业的人不多。这也反映出那个时代的特征和人们的普遍心态。当时流行的“造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这句话也是那个时代的生动写照。
1993年出台了《教师法》,其中第7条第4款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61]后来,随着国家对教育的重视,高校教师待遇逐渐得到改善。“我国高校教师工资水平从2001年起才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从2010年起才位居我国社会行业排名中等水平,而发达国家的教师收入基本上属于本国社会的中上层级。”[62]高校教师工资虽然有所增长,但仍有提升的空间。进入21世纪,高校青年教师的待遇过低、压力过大也一度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这也反映出新时代高校教师待遇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