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激发试验

更新于 2026年10月17日 版权声明
三、支气管激发试验

支气管激发试验是通过化学、物理、生物等人工刺激,诱发气道平滑肌收缩,并借助肺功能指标的改变来判断支气管是否缩窄及其程度的方法,是检测气道高反应性最常用、最准确的临床检查。

(一)适应证

1.临床疑诊为哮喘。对临床症状不典型但疑诊为哮喘的患者,可以进行支气管激发试验检查;一般不用于临床已明确诊断的哮喘患者,尤其在急性加重期。不典型的哮喘症状主要包括:在吸入冷空气、运动、呼吸道感染、暴露于工作场所或吸入变应原后可引起的喘息、呼吸困难、胸闷或咳嗽等症状。若支气管激发试验结果为阳性,表明气道反应性增高,有助于临床哮喘的诊断。

2.慢性咳嗽查因。引起慢性咳嗽的原因众多,若支气管激发试验结果为阳性,表明受试者存在气道高反应性,是临床诊断咳嗽变异性哮喘的重要依据。

3.反复发作性胸闷、呼吸困难。引起反复发作性胸闷、呼吸困难症状的原因众多,哮喘是常见原因之一。支气管激发试验有助于临床确诊或排除哮喘。

4.对哮喘治疗效果的评估。哮喘患者经长期治疗后,症状和体征消失,肺通气功能正常,且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仍能维持稳定,此时可进行气道反应性检测,若支气管激发试验结果为阴性,或气道高反应性程度减轻,可调整治疗方案,减药或停药。

5.变应性鼻炎。变应性鼻炎与哮喘密切相关,常同时存在,或先后发生。部分变应性鼻炎患者存在气道高反应性可能发展为哮喘,通过支气管激发试验筛查出这部分患者,对于哮喘的预防和早期干预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1)曾有过致死性哮喘发作,或近3个月内曾有因哮喘发作需机械通气治疗者。

(2)对吸入的激发剂有明确的超敏反应。

(3)基础肺通气功能损害严重(FEV、占预计值%<60%,或成人<1L)。

(4)不能解释的荨麻疹。

2.相对禁忌证。

(1)基础肺功能呈中度以上损害(FEV1占预计值%<70%),但如严格观察并做好充足的准备,则FEV1占预计值%>60%者仍可考虑行支气管激发试验。

(2)肺通气功能检查已诱发气道痉挛发生,在未吸入激发剂的状态下FEV1已下降≥20%。

(3)基础肺功能检查配合不佳,不符合质量控制要求。(https://www.daowen.com)

(4)近期呼吸道感染 (<4周)。

(5)哮喘发作或急性加重期。

(6)妊娠、哺乳期妇女。

(7)正在使用胆碱酶抑制剂(治疗重症肌无力)的患者不宜行醋甲胆碱激发试验,正在使用抗组织胺药物的患者不宜行组织胺激发试验。

(三)支气管激发试验前准备

1.吸入型激发剂的制备与储存。二磷酸组织胺(简称组织胺)和醋甲胆碱(简称醋甲胆碱)现为临床上最常用的支气管激发剂。两者激发效应相似,但分子量不同。若使用一水二磷酸组织胺作为激发剂,因其本身含水,分子量增大,配制时应注意调整用量。组织胺和醋甲胆碱皆为干燥的晶体,需稀释后才可用于吸入。因等渗且配制容易,故稀释液常用生理盐水,但其缺点为略呈酸性(pH<7.0)。蒸馏水(注射用水)为低渗溶液,可诱发气道痉挛而不宜作为稀释液。

2.雾化吸入装置。射流雾化器:采用压缩气体(如压缩空气、氧气或电动压缩空气)作为气源,借助高速气体流过毛细管孔口并在孔口产生负压,将液体吸至管口并撞击,形成微细雾粒,亦称气溶胶。常用的射流雾化器主要包括Sidestream、Wright和DeVilbiss 646等不同的型号。

手捏式雾化器:亦采用射流雾化原理,以手捏加压驱动雾化器产生雾液。常用的手捏式雾化器有DeVilbiss 40雾化器或其仿造、改进型。材质为玻璃或塑料。释雾量每揿(0.003 0±0.0005)ml,70%~80%雾粒直径<5μm。

超声雾化器:通过电流的转换使超声发生器发生高频振荡,经传导至液面振动产生雾粒。部分超声雾化器产生之雾粒直径较小(1μm)、均匀而量大,吸入时间过长可致气道过度湿化,对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并不合适。

2min潮气吸入法:用射流雾化器持续产生雾液,用压缩气源与雾化器连接,释雾量可通过气体流量进行调节,一般要求为0.13ml/min(±10%)。检测时让受试者用口含住接口器,嘱受试者平静、均匀地潮气呼吸,雾化器需直立,否则影响释雾量。每次潮气呼吸吸入2min,吸入后分别在30s和90s检测FEV1,取其高值;5min吸入下一浓度,2倍递增。对于基础通气功能正常的受试者,可适当简化程序,从较高浓度开始或按4倍递增。

5次呼吸法:通过射流雾化器从低到高浓度逐次定量吸入雾化液,吸入激发剂浓度与2min潮气法相同。每次吸入均从残气位(或功能残气位)缓慢深吸气至肺总量位,在吸气开始时喷出激发剂。每次吸气时间成人约为0.6s。每一浓度吸入5次。吸入后30s和90s分别检测FEV1,如不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应重做,但尽量控制在3min内完成。

3.雾化吸入的影响因素。雾化吸入是通过雾粒在支气管树及肺泡的沉积而起作用的。雾粒直径、吸气流量、气道的通畅性以及鼻腔的过滤均可影响雾粒在气道的沉积,从而影响气道反应性。

(1)雾粒直径:最适宜的雾粒直径为1~5μm,雾粒过小(<0.5μm)不易在呼吸道停留而随呼气排出,且所携带激发剂能力有限;而雾粒过大(>10μm)则被截留在上呼吸道,不能进入支气管树沉积。

(2)吸气流量:吸气流量增加可增加撞击沉积的机会而使雾粒更多地沉积在口咽部及中央气道。慢而深的吸气则利于雾粒的重力沉积及扩散沉积,因而使更多的雾粒沉积于外周气道和肺泡。

(3)气道的通畅性:声门的闭合、气道口径的缩小(如气道痉挛)、气道分泌物对雾粒的截留或阻塞气道等均可影响雾粒在气道内的沉积作用,故气道分泌物较多时应鼓励受试者将其咳出。

(四)结果判断与报告规范

支气管激发试验报告应包括检查方法、吸入激发剂、累积剂量(或浓度)、呼吸功能指标、改变值、并发症状及结果判断等。特异性支气管激发试验还需报告抗原反应特征(速发型、迟发型)等。例如,手捏式雾化吸入法累积吸入组织胺0.7μmol,FEV1下降29%,伴胸闷、咳嗽,听诊闻及双肺喘鸣音,吸入支气管舒张剂沙丁胺醇400μg经过10min后FEV1回复至基线。组织胺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中度气道高反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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