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并发症
1.食管损伤。放射性食管炎较为常见。照射剂量10~20Gy时出现进食疼痛主要是食管黏膜反应,30~40Gy时出现疼痛,可能是食管肌层和食管周围的组织反应。出现放射性食管炎时可行对症处理,进软食,禁刺激性食物,疼痛厉害时,可用黏膜表面麻醉剂,饭前可含咽2%利多卡因液。也可用抗生素;一般5~7d临床症状大部分消失,不必中断治疗。后期食管损伤较少,但少数患者有食管狭窄、粘连、溃疡和瘘管形成等而需进一步治疗。
2.心脏损伤。放射治疗引起心脏损伤的发病率,随放疗剂量的增加而增多。心脏被照射体积超过60%、剂量大于40Gy时,约5%的患者发生心包炎、心包积液、心肌炎和纤维化等合并症,剂量在60Gy以上时,心脏损害的发病率在50%左右。在放疗期间产生的急性放射性心脏损害常常是亚临床的,可有心电图异常以ST-T改变最多见,其次为房早、室早、房颤、窦速、窦缓。而房室传导阻滞及异常Q波少见。既往心电图异常者,放疗后均可加重。老年人心脏改变多于年轻者,对原有心肌供血不足或动脉硬化者,要降低心脏(主要是左心室的)照射量。(https://www.daowen.com)
3.肺损伤。放射性肺损伤——急性放射性肺炎:是危害性较大的并发症。放疗后常见的并发症有急性放射性肺炎和慢性肺纤维化,两者是一个病程的两个阶段,急性者常发生于放疗后1个月内,慢性的发生时间不等,多数在放疗结束后半年至1年内发生。放射性肺炎的形成与照射面积关系最大,与剂量及分割、机体因素、个体差异、有无慢性肺疾病与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也有一定的关系。放疗中并用ADM、PYM、VCR等抗癌药及吸烟也易促使放射性肺炎的发生。急性放射性肺炎由于肺泡、间质水肿和渗出液明显,临床症状较严重,表现为刺激性咳嗽、气促、高热、胸闷、呼吸困难和发绀等。常伴肺部感染,辅助检查白细胞计数多数不高,X线片见照射区内有密度增高的片状或网状阴影和正常组织边缘有明显的分界,与照射野范围相似。慢性肺纤维化的临床症状比较轻微,依肺纤维化的范围和影响肺功能的程度而定。早期常无任何症状,后期表现为肺功能减退,即气短、呼吸困难、咳嗽、咳白色泡沫痰,有时胸闷,合并肺部感染时可发热。急性放射性肺炎的治疗主要是应用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尤其是大剂量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连续数周。其他可给予支气管扩张剂等对症治疗。必要时吸氧。有继发肺部感染时必须同时使用抗生素,轻症慢性肺纤维化无特殊疗法,一般作对症处理。放射性肺炎是肺癌放射治疗中不易控制的并发症,关键在于预防,治疗中应根据个体特点合理计划照射剂量,照射方法和正确设计照射野。
4.放射性脊髓炎。早期主要症状为肢体出现触电似的麻木感,一般在放射治疗后1~10个月内出现,平均潜伏期3~4个月。应用大量维生素和神经细胞营养药物,以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病情可以得到控制和恢复。晚期主要是脊髓横断性损伤,表现为横断性截瘫,发生于放疗后2年以上,然而绝大多数患者在产生此并发症前已因癌症死亡。只要把脊髓的放射剂量控制在40Gy/(20次·4周)的安全范围内,一般不会产生此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