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类型性原则

2.类型性原则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测评指标的设计应严格遵循类型教育的定位进行相关指标的遴选,应充分体现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相较于学术型高校的独特性,避免因指标遴选的偏差而造成办学导向的“学术漂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