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高职院校教师声望指数的比较分析

6.省际高职院校 教师声望指数的比较分析

由表76可知,浙江省在教师声望指数上的得分最高(57.70),将所有省份的得分换算成百分制得分,设浙江省得分为100分,其他省份分别重新计分。省际高职院校教师声望指数得分的分布情况如图14所示,最高分和最低分之间相差了几乎100分,分布的均衡性极差。根据高职院校教师声望指数得分情况,将得分在80~100分的省份划分为高分段,得分在60~80分的省份划分为中高分段,得分在40~60分的省份划分为中分段,得分在20~40分的省份划分为中低分段,得分在20分以下的省份划分为低分段。

图示

图14 高职院校教师声望指数省际排名分布图

基于以上划分标准,得分位于高分段的分别是浙江省、江苏省2个省份,占被调查省份的6.67%;得分位于中高分段的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海南省、重庆市、北京市、广东省、天津市7个省份,占被调查省份的23.33%;得分位于中分段的分别是河南省、四川省、湖北省、河北省4个省份,占被调查省份的13.33%;得分位于中低分段的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吉林省、辽宁省、山西省、海南省、江西省、黑龙江省、甘肃省、安徽省11个省份,占被调查省份的36.67%;位于低分段的分别是福建省、上海市、云南省、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6个省份,占被调查省份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