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的比较分析

3.省际高职院校 教师教学发展指数的比较分析

由表73可知,浙江省在教师教学发展指数上的得分最高(78.10),将所有省份的得分换算成百分制得分,设浙江省得分为100分,其他省份分别重新计分。省际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得分的分布情况如图11所示,最高分和最低分之间相差了近80分,分布的均衡性较差。根据高职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得分情况,将得分在80~100分的省份划分为高分段,得分在60~80分的省份划分为中高分段,得分在40~60分的省份划分为中分段,得分在20~40分的省份划分为中低分段,得分在20分以下的省份划分为低分段。根据以上划分标准,得分位于高分段的分别是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和天津市5个省份,占被调查省份的16.67%;得分在中高分段的分别是北京市、湖南省、重庆市、湖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江西省、安徽省、陕西省、上海市11个省份,占被调查省份的36.67%;得分在中分段的分别是贵州省、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甘肃省、黑龙江省、四川省、海南省、吉林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11个省份,占被调查省份的36.67%;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3个省份位于中低分段,占被调查省份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