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调性障碍
(一)定义
协调功能是人体自我调节,完成平滑、准确且有控制的随意运动的一种能力。所完成运动的质量应包括按照一定的方向和节奏,采用适当的力量和速度,达到准确的目标等几个方面。协调性是正常运动活动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运动控制的有力指标。即使是很简单的动作也需要许多肌肉的参与——它们在动作的不同阶段需有主动肌、协同肌、拮抗肌或固定肌参与。协调功能主要协调各组肌群的收缩与放松。动作过程是否准确流畅取决于这些肌肉在速度、幅度和力量等方面的密切协调,同时体现神经系统在不同时间内对各组肌肉运动单位的动员数目和冲动频率的控制作用。协调功能与平衡不同,必须集中注意力,且在多种感受器的共同参与下完成。
协调性功能障碍与运动瘫痪、肌张力异常和过度运动症等同属于运动控制功能障碍范畴,是指以笨拙的、不平衡的和不准确的运动为特点的异常运动。
(二)发生机制
协调运动障碍是由于中枢神经系统不同部位(小脑、基底节、脊髓后索)的损伤所致。前庭迷路系统、本体感觉与视觉的异常也可造成协调运动障碍。
控制和协调能力两者密不可分,但并非完全相同。控制和协调能力练习的目的是形成感觉印象和运动程序,两者存储于大脑中,进而产生动作。当中枢神经系统受损时,可通过未受损神经元的侧支生长,或者其他神经元或神经通路的替代,在受损区域外的其他地方重新形成感觉印象和运动程序。当中枢神经系统未受损,而下运动神经元或软组织疾病导致运动障碍时,通过练习可重新启用正常情况下被抑制的神经通路。学习控制和协调能力最主要的是重复,如果一种动作重复得足够多,这种过程将被学会并储存,并且在不断重复的过程中,完成这种动作所花费的精力会越来越少。
(三)分类(https://www.daowen.com)
协调功能障碍主要可分为前庭性共济失调、感觉性共济失调与小脑性共济失调。
(四)临床表现(与分类不一致)
1.小脑共济失调 小脑的主要功能是维持身体的平衡、调节肌张力和调节随意运动。因小脑病变部位的不同可出现不同类型的小脑共济失调。小脑半球损害导致同侧肢体的共济失调。患者由于对运动速度、力量和距离的控制障碍而产生辨距不良和意向震颤,上肢较重,动作越接近目标震颤越明显,并有快速和轮替运动异常,字越写越大(大写症);在下肢则表现为行走时的酩酊步态。
2.基底节共济失调 此类病变的患者主要是肌张力发生改变和随意运动功能障碍。表现为震颤、肌张力过高或低下、随意运动减少或不自主运动增多。
3.脊髓后索共济失调 脊髓后索病变造成深感觉障碍,此类患者不能辨别肢体的位置和运动方向,行走时动作粗大,迈步不知远近,落地不知深浅,踩棉花感,并需要视觉补偿,常目视地面行走,在黑暗处难以行走。检查时会发现震动觉、关节位置觉缺失,闭目难立(Romberg)征阳性。
在各项康复训练中,协调性训练最困难,因为影响协调性除了遗传、心理因素外,还有肌力与肌耐力、技术动作纯熟度、速度与速耐力关系、身体重心平衡、动作韵律性、肌肉放松与收缩,甚至还有柔软度等。
(撰写:乔 蕾 审校: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