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新进展
李正斌[1]
2016年,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立出良法、实现善治为目标,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坚持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围绕每项立法议题,抓住突出问题,着力把握规律,有效凝聚共识,破解改革难题,努力使立出的法规符合客观实际、体现党和人民的要求,真正有效管用。全年共审议法规草案10项,其中表决通过了5项,即医疗急救服务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计划生育条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审议了5项,即全民健身条例、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气象灾害防治条例、旅游条例、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对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了集中清理;对制定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对制定行政程序条例进行了再论证。在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立法任务的同时,推动首都立法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提高。(https://www.daowen.com)
围绕完成上述立法任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全年共召开7次委员会会议,审议、研究了15项议题。组织座谈会、研讨会、实地考察、暗访等调研活动40余次,邀请50余人次专家以不同形式参与相关立法工作。
去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主要进展和突出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