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调“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意识不断强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2016年,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又进一步加大了力度,特别是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方面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更加明确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而不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都交给纪委。不论是在党的日常工作中,还是在中央的巡视工作中,“两个责任”的意识都得到了极强的强化,并贯彻落实到党的建设中。(https://www.daowen.com)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要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管理,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纪委负监督责任,要监督党委关于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实施情况;监督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监督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监督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