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转移性脊柱肿瘤

1.11 转移性脊柱肿瘤

图示

图示

放射治疗原则

转移性脊柱肿瘤

•一般治疗信息:

▶椎体转移的剂量取决于患者体能状况、脊柱稳定性、与脊髓的位置关系、原发灶组织学、硬膜外疾病的存在及整体治疗意图(缓解疼痛、长期局部控制或治疗)。

▶立体定向放射方法(立体定向放射外科/立体定向放射治疗)对于以肿瘤消融为治疗目标的低转移性病变患者和认为具有抗辐射性肿瘤(如肾细胞癌、黑色素瘤、肉瘤、肝细胞癌和一些结直肠癌和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脊柱转移是首选。作为限制脊髓或其他关键结构辐射剂量的策略,立体定向放射方法在先前放射后肿瘤复发的情况下也是首选。建议认真遵守放射外科规划和共识指南。

•放疗剂量:

▶一般来说,常规外照射剂量为 8 Gy/1 fx,20 Gy/5 fx,或30 Gy/10 fx。必须考虑脊柱和(或)神经根的耐受性。立体定向放射治疗适合于先前放疗后复发者。

▶脊柱立体定向放射外科(SRS)/立体定向放射治疗(SRT)常用推荐剂量包括:

▷16~24 Gy/1 fx。(https://www.daowen.com)

▷24 Gy/2 fx。

▷24~27 Gy/3 fx。

▷30~35 Gy/5 fx。

▶以减轻疼痛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简单脊柱转移者,8 Gy/1 fx已证明能提供与更长分割时间同等的疼痛控制。单次治疗对患者更为方便,是预后不良患者的重要考虑因素。这种治疗有较高的复治率,预期生存6个月或以上的患者可以考虑。

▶采用低生物有效剂量(BED)(如BED ≤60 Gy,包括 20 Gy/5 fx,但不包括 30 Gy/10 fx),以相同BED方案重复治疗,如 20 Gy/5 fx或8 Gy/1 fx,4周初始止痛治疗应属安全。

▶其他情况下再治疗,剂量范围为 15 Gy/1 fx至 40 Gy/20 fx用于肿瘤控制,仔细考虑脊髓和(或)神经根的耐受性。在这些情况下,一般建议治疗间隔 6个月或更长时间。

全身治疗原则

转移性脊柱肿瘤

•使用特定部位病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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