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默克尔细胞癌病理原则
2026年10月05日
32.3 默克尔细胞癌病理原则
病理原则
•病理科医生应具有鉴别默克尔细胞癌与皮肤类似肿瘤和转移瘤的经验。
•首先摘要报告。
•报告的最小元素包括肿瘤大小(cm)、外周和深缘状态、淋巴血管浸润(LVI)和皮外扩张(即骨、肌肉、筋膜、软骨)。
•强烈建议报告其他临床相关因素[符合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和美国病理学家学会(CAP)的建议]:
▶布雷斯洛(Breslow)深度(即肿瘤细胞浸润深度mm)
▶肿瘤浸润淋巴细胞(不确定,侵犯,未侵犯)(https://www.daowen.com)
▶肿瘤生长形式(结节状或浸润性)
▶病理标本本身存在第2种恶性肿瘤(即同时发生的鳞状细胞癌)
•所有新诊断默克尔细胞癌应采用免疫组化法确认,以排除可能类似物,如转移性小细胞癌。通常CK20(膜性和(或)多核点样)染色阳性和甲状腺转录因子-1(TTF-1)阴性已足够。如果存在非典型染色模式,可使用AE1/3角蛋白(点状)或至少1种神经内分泌标记物[如突触素、神经丝、嗜铬粒蛋白、CD56或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和(或)默克尔细胞多瘤病毒T抗原(CM2B4) 染色。
•对于模棱两可的病变,考虑用神经内分泌标记物如嗜铬粒蛋白、突触素、CD56、NSE和神经丝进行额外免疫染色。
•转移性默克尔细胞癌的前哨淋巴结活检评估需要前哨淋巴结的完整显微镜评估。应使用多种苏木精-伊红染色和至少1种免疫组化染色帮助评估转移性病变。前哨淋巴结活检报告还应包括淋巴结受累的数目、最大转移灶大小(mm)以及是否存在囊外扩张。
NCCN Guidelines Merkel Cell Carcinoma Version 1.2019 — August 31, 2018 MC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