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知识竞赛活动
1990年,自治区民委和广西电视台联合举办广西民族知识竞赛,大部分地、市、县采取各种形式参与学习和竞赛活动。参赛的有国家干部、工人、农民和大中专学校师生,共10多万人。竞赛内容包括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卫生、节日、风情、风光、历史人物等。在各地市分别举行竞赛的基础上,于1991年1月9—10日在南宁举行了决赛。决赛电视录像通过广西电视台向全自治区播放。有12个地市和自治区直属机关的16个代表队参加,百色地区代表队获第一名,广西民族干部学校和柳州市代表队并列第二名,桂林市、河池地区和南宁民族师范学校代表队并列第三名。
1998年10月12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族局牵头组织全县开展了一次《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在竞赛中挑选人员组队参加河池地区11月中旬的总决赛。通过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深入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
1999年,广西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民族政策的宣传力度,在《广西日报》举办了民族知识竞赛,答题者3000多人,共有200人获奖。(https://www.daowen.com)
2001年12月,自治区民委在《广西日报》上举办了一次民族知识竞赛,全自治区有1.25万人参加答题。
2002年7月,柳州市民委和市广电局、中房集团柳州分公司联合举办全市民族知识电视竞赛,以举办民族知识电视竞赛为契机宣传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和民族知识,收到显著效果。8月,自治区在广西电视台举办全自治区民族知识电视竞赛,选拔、组织代表队赴北京参加国家民委组织的全国民族知识电视竞赛,柳州市代表队荣获团体第二名,有两名队员入选自治区代表队,到北京参加全国民族知识电视竞赛。
2004年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自治区民委举办广西民族政策、法规有奖知识竞赛,共有1万多人参赛,200人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