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内容与教学语言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教学内容与教学语言
教学内容 民族中学纳入行政区划内实施国民教育,采取全国统一的班级授课形式。使用的教材主要是全国统编的国民教育教材、教学大纲、科目。民族初级中学开设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劳动技能等课程,民族高级中学开设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劳动技能等课程。此外,各民族中学还根据本地实际及本校特色开设相关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如民族体育、民族歌舞、民族语言等。(https://www.daowen.com)
教学语言 教学语言以普通话为主,保留壮文实验任务的民族中学,其壮文实验班级采用壮、汉两种语言结合使用。针对少数民族语言语法与汉语文差异大,少数民族的学生与汉族学生思维方式不同,多以本民族母语进行思维。为了有效提高民族中学的教育质量,广西允许在教学实践中,民族学校的教学形式以及内容根据各地学校的实际情况做一些相应的调整。有多语方言教学方式和汉语与少数民族语教学方式。民族中学一般按国家有关规定以普通话教学,但通常遇到难点时,即灵活使用当地通用的方言进行讲课,如桂柳话或粤方言等;如学生还不明白,再进一步使用民族语言,如壮语、瑶语、苗语、侗语等。199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开展“壮文进校试点”活动,提出“以壮为主,壮汉结合,以壮促汉,壮汉兼通”的十六字方针,壮汉语教学方式在有壮文实验教学任务的民族中学教学中获得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