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范围与对象
民族中学招生对象主要是经济、文化教育特别落后的边远山区高小毕业的少数民族学生,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在校生待遇普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交课本费、杂费、文具费,并提供蚊帐、被子、冬衣等生活用品;师生编比较同类学校适当放宽;学校办学经费,政府给予倾斜照顾。(https://www.daowen.com)
1990—1995年,有壮文实验任务的民族中学(壮文学校)主要招收壮文实验小学毕业生,没有壮文实验任务的民族中学主要招收本县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1996年底,全自治区民族中学在校生中,少数民族学生占95%。至2005年民族中学招生仍以少数民族学生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各民族学生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