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壮文教育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五章 壮文教育

1990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把壮文进校试点工作纳入中小学大教育的范围,作为九年制义务教育一个组成部分,责令各县、乡统一做好教育发展规划,由自治区教育厅直接管理壮文试点工作,统筹解决壮文试点学校的问题。自此,壮文教育进入国民教育体系。1990—2005年,广西施行壮文教育以“以壮为主、壮汉结合、以壮促汉、壮汉兼通”的办学方针为指导,在壮族聚居地区的小学、中学进行壮汉语文教学的试点,建立相应的指导机构、抓好壮文师资和教材等配套建设,加强试点学校的管理,搞好校园建设,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建立教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把壮文试点校办成生机勃勃的学校。(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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