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信息工作
1992年,自治区民委编印《民族工作动态》,登载各地市民族工作信息,供机关内部使用。自治区民委编印《广西亚行项目工作简报》1~27期,连续登载广西亚行项目的具体信息。“TA1356”是亚洲开发银行向中国西南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乡村综合开发提供的技术援助项目,也是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第一次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进行的农村利用外资项目。1992年,根据国家民委、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要求,选定了德保县的西读村、靖西县的万吉村、凌云县的西秀村、东兰县的东里村、巴马瑶族自治县的练乡村、凤山县的京里村作为亚洲开发银行TA1356项目试验村,并建立了项目管理委员会,配备、培训管理委员会人员,设立若干个经济合作社,制定管理条例、发展规划和具体试验项目。年内,共筹措资金187.25万元开展项目试验,并取得了效果。据统计,6个试验村年底人均收入由上年的302元增加到384元。
1993年,自治区民委继续编印《广西亚行项目工作简报》第28期,以《亚行PPTA项目实地考察团在广西活动情况》为题,登载了1993年1月13日,亚洲开发银行PPTA项目实地考察团一行三人由团长坪田邦夫先生率领,在国家民委经济司副司长杨帆、外资办张庆安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亚行处汪琳女士3人陪同下,从贵州进入广西,执行项目考察的情况。考察团分A、B两个小组活动。B组由社会学家兼环保专家赫曼·舒女士带队,经河池往凤山、巴马两县(自治县)项目试点村进行实地考察;A组则由团长坪田邦夫先生率领直达南宁,同自治区计委、财政厅、农业厅、环保局,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自治区妇联和自治区扶贫办等部门有关人员座谈,了解自治区接受亚行贷款的社会环境、政府的态度、地方上利用外资的经验。《广西亚行项目工作简报》的编印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及项目试点村当地政府提供亚行项目执行的情况信息,为政府的决策提供资料支撑。
1996年以来,自治区民委逐步建立全自治区民族工作信息网络,加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各地、市、县民委都设有信息专报员,经常报送民族工作信息,自治区民委及时综合上报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国家民委。还建立重要情况汇报制度,对于一些影响民族关系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能及时向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国家民委汇报。
1999年4月9日,自治区民委下发《关于做好全区民委系统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民族信息工作。5月,自治区民委内部信息刊物《民族工作信息》复刊,到年底编刊共7期,《民族工作信息摘报》1期。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踊跃投稿,共收到信息稿件200多篇(条),刊登了80篇(条),被国家民委采用9篇(条)。至1999年国家民委先后在广西设立4个民族信息直报点。自治区民委编辑上报下传的信息刊物有3种:《信息专报》向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两办”)报送重要信息;《民族工作信息摘报》摘录有关民族工作的调研报告和工作总结、计划要点等,报送的对象是两办信息处;《民族工作信息》每月编报1期,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旨在为各市、县民委(民族局)提供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的平台,主要内容包括民族工作经验、做法、措施和建议,上级党委、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布置的当前民族中心工作任务,各地贯彻落实有关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各地出台的有关民族的新政策和新举措,有关民族工作的领导重要讲话等。
2000年,自治区民委党组将民族信息工作列上了工作的议事日程,分工一位委领导抓全自治区的民族信息工作,出台《奖励办法》,进行全自治区民委信息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培训,并到外省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促进工作。

2000年5月17—18日,自治区民委在南宁召开全区民委信息工作会议,自治区民委机关、全自治区各地市民委(民族局)的领导和信息员近50人参加了会议,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负责人应邀到会指导。上、下图为会议会场
同年3月1日,自治区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并及时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族信息工作的指示,以及“近期民族信息报送要点”,同时对各地的落实情况加强了跟踪督促和检查,使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强化信息意识,明确民族信息的范畴,加强信息的采集和报送,提高信息的质量。5月,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民族信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广西的民族信息工作,自治区民委在南宁召开全区民委信息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如何进一步做好民族信息工作,并进行具体业务培训,讨论修改《全区民委信息工作考评奖励暂行办法》《广西民族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各地、市民委(民族局、民宗局、民侨委)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负责信息工作人员及自治区民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信息员参加会议。自治区民委副主任黄苹在会上传达国家民委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的全国民族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民委副主任牟本理在会上讲话的主要内容,强调广西召开民委信息工作会议主要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信息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培训业务,拓宽视野,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开创广西民族信息工作的新局面。
为了在全自治区全面铺开民族信息工作,推动全自治区民族信息工作上新台阶,自治区民委参照国家民委的作法,选择一些有代表性,信息工作有一定基础的地、市级的民委、民族局作为信息工作的联系点。年内已选定南宁市民委和南宁地区民族局两个联系点开展信息员培训工作,加强对民族信息工作的指导,提高信息员的业务能力。
到11月,国家民委办公厅共收到全国各地民委、各民族工作部门信息1950条。共编发《民族工作信息》31期、《调研报告选刊》17期、《交流与参考》4期、《国家民委情况通报》9期、《国家民委信息》127期、《要情》(地方)98期,加上网站采用的信息,共采用各地、各部门信息589条,其中广西民委上报的信息66条。(https://www.daowen.com)
经过一年的努力,广西民族信息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年底在全国民委系统中排列第三位,自治区民委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民委系统民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有关干部也被评为全国民委系统民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并获得国家民委的奖励。年内自治区民委对1999年度《民族工作信息》积极投稿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地(市)、县(区)民委(民族局)也先后对民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建立了奖励制度。
2001年,广西各市县民族工作机构加强民族信息工作领导,加大民族信息工作力度。桂林市民委、百色地区民族局成为国家民委信息直报点。桂林市民委加强了民族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主办《民族工作动态》专刊,建立信息登记、统计、信息报送通报、优秀稿件奖励、信息工作考评等制度,举办两期信息员培训班,全年桂林市民委机关报送信息58条。百色地区民族局创办指导全地区民族工作的刊物《民族工作动态》,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族局也创办了反映本县民族工作的《民族信息简报》。年内百色地区各县共上报上级民委信息340篇,采用176篇,地区民族局上报信息250篇,采用了100篇。10月国家民委召开的信息工作表彰会上,百色地区民族局被评为先进单位,获一等奖。防城港市民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县民族工作部门都有领导分管信息工作,安排落实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编报工作,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上报民族工作信息33条,被上级采纳了11条,其中被国家民委领导采纳并批示的信息1条。
2001年,自治区民委办公室收到全自治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报来信息1506条,共编发《民族工作信息》14期,《信息专报》323期,《民族工作信息摘报》7期,采用各地信息共582条;上级领导机关采用自治区民委转报信息146条,总计采用信息728条。
2002年,自治区民委编写《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120题》和《广西民族数据库》作为各地民族工作部门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指导工具书。年初自治区民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更为完善的《全区民族信息工作暂行办法》,暂行5年,明确了奖惩的总原则,确定各级民委的年度信息采用数,完成任务给予表扬,完成任务出色给予奖励,不完成任务给予批评警示。当年自治区民委获国家民委民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自治区民委先后设立23个信息直报点,确定12个自治县、3个享受自治县待遇的县及8个边境县(区)作为信息直报点。针对23个县级信息直报点建立的情况,制定《自治区民委工作信息直报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23个信息直报点信息报送工作。
2003年,自治区民委和百色、河池、桂林、崇左4个国家民委信息直报点共上报民族工作信息200多期(篇),被国家民委、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逾100期(篇),采用率达50%,采用量比2002年增加25%。自治区民委再次荣获全国民委系统民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自治区民委全年共编辑印发《信息专报》167期,《民族工作信息》13期,《民族工作信息摘报》4期。全自治区各市、县民委(民族局)共向自治区民委报送民族工作信息400多篇,其中,《民族工作信息》采用234篇,采用量比2002年增加89%;《信息专报》采用45篇;《民族工作信息摘报》采用2篇。南宁市民委被采用信息65条(篇),超额完成25条(篇),数量列全自治区第一;河池市民委被采用信息47条(篇),超额完成7条(篇),所报的信息质量比较高,被国家民委采用比较多,综合总分列全自治区第一;自治区民委财经处被采用信息17条(篇),超额完成12条(篇),列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第一名。共评出广西民委系统2003年度民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6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4个,先进个人10名。
从2004年起,改变以往每半年通报一次为实行季度计分考核并予以通报,年终汇总情况作为单项考评结果计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实现信息工作方式自动化,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编集、传送等工作均通过电子设备完成,顺利实现对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二邮系统网络传输。同年,广西民族信息采编质量稳步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增强。全年共报送《信息专报》302期(篇),其中被国家民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采用近200篇,采用率超过60%。自治区民委被国家民委评为2004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信息员被评为先进个人。编辑印发参考性信息刊物《民族工作信息摘报》4期,交流性信息刊物《民族工作信息》19期。采用各市民族工作信息404条(篇),采用量比上年大幅提高。共有26条信息得到国家民委和自治区领导的批示,有一些信息引起了国务院、国家民委的重视和批示,责成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的调查,促成了问题的解决。
年内共评出2004年度全自治区民委系统民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13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5个;先进个人10名。评出2004年度全自治区民委系统民族工作调研报告优秀成果48篇,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8篇,优秀奖20篇。
1999—2004年,自治区民委累计通过《信息专报》《民族工作信息摘报》上报信息845篇(条),其中,被国家民委、两办采用335篇(条),采用率达40%。同时编辑印发交流性刊物《民族工作信息》66期。共奖励信息工作先进集体46个,信息工作先进个人40名。
2005年,广西设立信息采用通报制度。按照《全区民族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对全自治区民委系统上报的信息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