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
20世纪90年代以来,广西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流动于城市的人口不断增多,不少少数民族群众走出大山涌向城市。1990—2005年广西各城市外来的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常年在10万人左右。民族成分基本包括中国55个少数民族。南宁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至2000年,据公安机关不完全统计,在外来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16万人,占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57%左右,主要是自治区内各地市县来的壮族、瑶族、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还有从新疆来的维吾尔族(100多人)、从四川等地来的藏族(几十人)。据南宁市流动人口办2005年10月31日统计,6个市辖区共有流动人口34.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约占40%。桂林市为旅游城市,外来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也在万人以上。
外来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多,对城市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不同、语言不同,不了解城市有关管理法规,他们有的随地摆摊而与工商、公安、城管等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和纠纷,有的因生活习俗不同与当地群众发生矛盾误解。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时得不到尊重和理解,一些侵害少数民族权益的行为时有所见。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大,变动快,给户籍管理和治安工作带来困难,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时有发生。这一时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市民委认真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加大了城市民族工作的力度,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解和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各类事件,维护社会秩序。
为了做好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1996年,南宁市发布实施《南宁市外来劳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就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规定。与此同时,推行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逐级抓、层层有人管的管理网络,做到任务清,责任明,避免出现管理工作上的空档。自此每年南宁市民委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使城市管理人员与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有交流思想、沟通感情的机会。一方面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充分保障他们的各项合法权益,帮助他们增强城市适应能力;引导、教育他们遵纪守法,服从城市管理。另一方面宣传好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宣传民族知识,使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群众了解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少数民族。1998年,南宁市民委与市工商局在市中心区为外地来邕少数民族经商人员安排了100多个摊位,为他们的经营活动创造了良好条件,既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了乱摆乱卖的问题。同年5月,协调有关部门在火车站至百货大楼路段树了两块刊有中文、阿拉伯文、英文3种文字的清真餐厅指路牌,方便了过往的穆斯林群众。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外来少数民族经商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消除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利因素。
至2000年,柳州、桂林等市还建立了城区民族工作网络点,并且把网络延伸到了街道办事处一级。把民族工作具体落实到各网点,各网点都把做好民族工作当成了分内的事,一旦发生纠纷,便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中。桂林市民委与市政法委、公安、城管等单位,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稳定工作:一是不随便把不同民族公民之间的纠纷简单当作民族矛盾处理;二是对违章的少数民族同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共同做好工作;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多提些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做到及时解决不同民族公民之间的纠纷。(https://www.daowen.com)
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方面,民族工作部门坚持管理与保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肯定他们的经济活动对活跃城市生活、带动民族地区发展的积极意义,为他们的正当活动提供帮助,又要对他们加强管理,并依法对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打击,对蓄意挑起事端、破坏民族团结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0年12月,岑溪市在自治区率先制定了《岑溪市少数民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重视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的管理,主动与他们联系,建立友谊。北海市针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来源区域广,居住分散,流动性强,不易管理的特点,民族工作部门主动与他们联系,给他们介绍北海市的城市管理办法,民族工作部门的工作范围等,与他们建立比较稳定、信任的关系。为了能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与市场管理部门的纠纷,主动加强与市工商局、城管办等部门的联系,给他们送去《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向他们宣传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使他们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走出来经商的意义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能更谨慎、更灵活地处理涉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的违规行为,主动介入涉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纠纷的处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由于语言、风俗习惯的不同,加上对北海的市场管理不了解而引发的与北海市市场管理人员的误会与纠纷时有发生。北海市民族工作部门都主动介入,做双方人员的思想工作,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2000年,一个新疆维吾尔族青年到北海市销售葡萄干,由于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被合浦县一伙不法商人骗走价值6万多元的葡萄干,北海市民宗委自始至终主动介入,协调关系,经过各部门的努力,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1990—2005年期间,针对外来人员流动性大,经常无证经营的特点,凭祥市民族局教育外来少数民族人员要遵纪守法,督促他们登记婚育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和营业执照等,合法居住和依法经营,使外来少数民族人口逐步融入当地生活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