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字与写字”教学目标的特点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识字与写字”教学目标的特点

1.注重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思想感情

强调在识字与写字教学中,要培育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如“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写字的愿望。”“对学习汉字有浓厚的兴趣,养成主动识字的习惯。”“掌握汉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注意间架结构。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因此,要从全面育人和文化传承的高度实施识字与写字教学,要充分挖掘和揭示汉字的文化意味,充分利用汉语的文化资源,注重汉字文化的渗透,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

2.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识字的能力

在每个学段都强调学生独立识字的能力,四个学段的目标要求依次是:“学习独立识字”“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有较强的独立识字能力”“能熟练地使用字典、词典独立识字,会用多种检字方法”。四个学段的目标体现了循序渐进的原则。

3.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书写习惯

写字,既是一项重要的语文基本技能,又是一个人语文素养的体现。在写字方面,各个学段都有明确的要求,重视写字的学习过程。强调引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书写技能,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把字写得既规范又美观,从而逐渐形成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态度。

例如,第一学段就提出“努力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写字姿势正确,书写规范、端正、整洁”。良好的书写习惯包括认真的写字态度、正确的写字姿势、正确的执笔方法,还有爱好整洁的习惯、爱惜笔墨纸张等写字用具的习惯、一丝不苟的习惯,以及勤于练字、坚持不懈的习惯等等。这些良好的写字习惯的养成,都需要教师一以贯之的耐心指导,学生持之以恒的努力。(https://www.daowen.com)

4.适当降低汉语拼音教学的要求

准确定位汉语拼音的功能。鉴于过去汉语拼音教学目标难度偏大、负担过重,新课标将汉语拼音的功能定位为“帮助识字”和“学说普通话”。因此,对汉语拼音的要求是:能读准生母、韵母、声调和整体认读音节;能准确地拼读音节,正确书写声母、韵母和音节。

5.适当降低“识字与写字”的教学要求

强调“识写分流”“多认少写”。将“识”“写”要求分开,提出“认识”和“学会”两种目标。如第一学段:“认识常用汉字1 600个左右,其中800个左右会写。”提出“认识”和“学会”两种要求。要求学会的字,要会读、会写;而要求认识的字,只要认识就行,不抄写、不默写、不考试。

6.为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打下扎实而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

2011年版语文课标,把“识字与写字”作为第一学段的教学重点,明确提出识字的质量要求。量:两年要求认识800—1600个常用汉字。质:提出“能借助于汉语拼音认读汉字”,“掌握字的基本笔画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用音序和部首检字法查字典”。达到这样的目标,学生在一、二年级就为日后的语文学习打下比较扎实的识字基础。在此基础上,后面三个学段相应提出后续目标。第二学段:“累计认识常用汉字2 500个左右,其中1 600个左右会写。”第三学段:“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 000个左右,其中2 500个左右会写。”第四学学段:“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 500个左右。”

我国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成果表明,现代汉语常用字为2 500个,次常用字为1 000个,掌握这3 500个汉字,就可以阅读97.8%的汉语读物。[2]这些常用字,详见2011年版语文课标的“附录3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和“附录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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