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理念重塑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一节 德育理念重塑

德育理念是德育的根本指导思想,提升德育理念是德育深层次改革的需要,是德育改革的最高境界。[2]对于区域德育而言,要走出仅仅是文件传递者的被动局面,最为重要的工作,就是提炼、提升德育理念,在此基础上完成区域德育的顶层设计,推动区域内学校德育工作摆脱传统束缚,适应时代变迁,促进德育深层次改革。

龙华区于2017年制定并推出“龙华区‘积极德育’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主体性唤醒、正能量传递、实践化推进、全人格培养”的核心理念,要求学校德育工作要树立人本意识,以主体性道德实践为中心,以发现、培养学生的美德与性格优势等建设性人格力量为主体重构德育形态,推动德育改革。(https://www.daowen.com)

作为一种建立在积极心理学、积极教育学基础上的德育形态,孙伟在《积极德育价值取向初探——基于中学德育教师角度的思考》(2008)一文中指出:积极德育的价值取向是指教育者以坚信受教育者自身具有趋向德性完善的“积极能力”为基础,在积极学生观、积极目标观、积极方式观、积极环境观和积极教师观的指导下,尊重受教育者德育主体性,培养自主德育成长能力的态度倾向与行为总和。[3]从这一表述可以看出,主体性是积极德育的前提性假设,主体性唤醒是实现道德自主建构的前提性条件。德育是促进个体道德自主建构的价值引导活动[4],因此,在新时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体的正能量传递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主体性唤醒后德育主体自主建构的价值引导所在。道德往往产生于深刻的道德体验中。而道德体验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5]实践化推进既是区域德育的主要路径,也是学校德育走出知识中心、教师中心、教室中心,走向体验中心、儿童中心、生活中心的必然选择。只有在实践中,全人格培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主体性唤醒、正能量传递、实践化推进、全人格培养”的德育理念的提出,有利于主体突出、导向正确、路径清晰、目标明确的区域、学校两级德育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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