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政策的演变
1.地位从基本国策到可持续发展战略
1983年,国务院宣布环境保护是两项基本国策之一,强调了环境同人口一样是中国的紧迫问题。1992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宣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996年,“九五”计划将可持续发展同科教兴国并列为两项基本战略。从国家各部门到地方省、市、县,都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编制发展规划,要求用环境与发展相统一的观念来指导本部门或本地区的工作。
2.重点从偏重污染控制到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并重
20世纪70年代初,中国环境保护从治理工业“三废”起步。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重点仍是污染控制。1998年,长江发生特大洪灾,使全国上下深切地认识到大力保护自然生态的紧迫性,为此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例如,全面停止长江、黄河上中游的天然林的采伐;把生态恢复与建设列为西部大开发的首要措施;制定了“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等。这标志着中国环境政策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
3.方法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https://www.daowen.com)
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工业污染防治开始实行“三个转变”(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从单纯浓度控制向浓度与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从分散治理向分散与集中治理相结合转变),限制资源消耗大、污染重、技术落后产业的发展,并开始了清洁生产的试点。“九五”期间,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关停了8万多家15种重污染的小企业,从源头上减少了资源破坏与环境污染。
4.范围从点源治理到流域和区域的环境治理
中国以往实行的“谁污染、谁治理”政策着力于点源控制与浓度控制。“九五”期间,全国普遍加强污染治理,同时,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1996~2005年,中国实施《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重点是“三河”“三湖”加上“两区”(SO2污染控制区和酸雨控制区)、“一市”(北京)和“一海”(渤海),后又扩大到黄河和长江的中上游、三峡库区、松花江。在这些重点流域和区域,多渠道争取资金,采取综合性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包括实施总量控制政策、排污收费政策和“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的能源政策,推动企业达标排放和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使这些地区的环境恶化状况有所改善。
5.手段从以行政命令为主到以法律、经济手段为主
通过多年实践,参照国际经验,中国环境政策扩展到命令-控制手段、市场经济手段、自愿行动、公众参与4个方面。为了加强经济手段的激励效果,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在基本建设、综合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以及引进外资等方面,制定与完善有利于环保的经济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