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民
“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进入唯物史观的前提,当然这里也仅只是前提,马克思若要完成历史唯物主义还要进一步研究人的现实生活。“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进一步深入的线索。
在西方传统的思想中,人们总是把自身局限在宗法关系中。社会的一切活动都以家族血统为依据,如嫡长子继承制等。因此财富的分配、权力的传递都以此为基础。人的社会关系都以此为源头。人的社会关系就是宗法关系、血缘秩序。但进入近代社会,在现代国家中,宗法关系彻底地并且根本地被打破了。首先,这意味着人的活动不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人完全成为原子的个人;人的生存不再依赖自己的血统。新的社会关系由此而生。这种新的社会关系即为财产关系。财产关系以商品的生产、生产的私人化为前提。换言之,在现代国家里,人与人的关系与生产的整体贯穿起来。其次,宗法关系的破灭也意味着,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并不在于氏族、血缘关系的变迁,而是另有原因。马克思说,“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6]。这正是从现代国家的财产关系中发掘出了整个人类社会从古自今的“历史之谜”[7]。然而,财产关系并不是马克思的独创。卢梭最早发现了私有财产对人类社会的深远影响。他从文明的角度剖析了私有制对人类道德的摧残。国民经济学家则从财富的起源和劳动的价值两方面来论述私有财产在生产生活中的作用。他们的致命缺陷在于,只是从生产的结果和表象来寻找经济规律,其更多走的是经验主义路线,即分析人们生产生活的感性表象,而非深入“历史的本质性一度”[8]中去。
马克思与前者的区别是,他把财产关系不仅仅看作人的经验生活,还把其看作生活的本质,看作实践的产物。马克思发现,财产关系把人分为两大群体:占有财产的群体和无财产的群体[9]。占有财产的群体中又由于财产的来源不同分裂为不同的小群体,每一个群体都有自己的私人利益。群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受其群体的性质的影响,且构成了其生产生活的基本方面。这些利益群体即为阶级。所以,阶级首先表现为一种经济关系。它是由人们所处的不同经济关系体现出来的。这种经济关系由两方面构成。
第一,对物的占有关系。生产生活资料是人们的自然必需品。人对物的关系原本是一种自然的关系,但当一部分人用暴力或其他手段私自占有这些生产生活资料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历史的变化。一部分人必须靠另一部分人活着,一部分人成了另一部分人的附庸,甚至一部分人成了另一部分人的私有物。物质资料的私人占有直接导致了阶级的出现。一方面,占有物质资料的群体成为一个阶级,他们有共同的利益,即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他人非法侵占。他们结为联盟,这就是最初形式或最原始的阶级。他们制定一系列相互认同、相互遵守的契约来维持原状。另一方面,不占有物质资料的群体则同样发展成为一个阶级。他们的共同利益是保障自身的生命延续并争取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而摆脱现状。总的来说,后者要比前者出现的晚一些。主要原因在于后者有一定的历史滞后性:既得利益阶级总是比其他利益阶级占得历史的先机,他们会更早地意识到结为一个利益团体的重要性。
第二,对物的分配关系。这一层关系是前一层关系的直接结果。为了维持整个社会各个领域的运转,财产的占有者不可能不对物质资料进行分配。若仅靠他们自身的能力是无法使整个社会运转起来的。他们只能依靠他人的劳动来达到目的。物质资料的分配就成了他们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物质资料分配的方式决定了这个社会的发展程度:正确的、合适的分配有利于这个社会的发展;不合适的分配方式则会阻碍社会的进步。财产的占有者通过物质资料分配方式的改变来适时调整他们与对立阶级的关系。整个人类大部分的历史也都是物质资料分配方式的变迁史。物质资料的分配方式也是各阶级之间利益权衡的结果。(https://www.daowen.com)
阶级也体现为一种政治的关系。占有财产的利益群体通过调配物质资料的分配方式来直接或间接地占有和支配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由于物质资料是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所以私有财产的占有者自然也就掌管了整个社会的生活。为了更有效地使整个社会运转起来,他们便制定出了一系列法律、制度、规章,这样社会生活的一切就在他们的有序掌控之中。然而,问题在于,与他们相对立的无财产的阶级是不参与这一系列政治活动的,抑或他们的参与不足以影响和改变任何不利于他们自身的情况。因此,结果是占有财产的阶级与无财产的阶级在政治上是对立的。这种对立的最显著表现是,占有财产的阶级在拥有社会权力之后,无财产的阶级试图用一切手段来占有或参与到国家权力和政治活动中来,而占有财产的阶级通过既得的权力千方百计阻止这一情况的发生。因此两个阶级在政治上就对立了起来,他们拥有政治属性。显然,阶级的政治属性是由其经济属性决定的,政治上的对立源于经济上的对立。
阶级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这从其经济属性中就可以看出。阶级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时产生的。第一个产生阶级的社会是奴隶制社会。在奴隶制社会之前,原始氏族群体更多从事的是自然的劳动,即自然状态下的分工。在自然分工的情况下,相互之间没有过多的利益关系,所以也就难以产生物质关系的对立。而当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某一部族或某一劳动部门的物质资料相对丰富时,便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这是阶级产生的基础。恩格斯说:“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在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从而使财富增加并且使生产场所扩大的同时,在既定的总和的历史条件下,必然地带来了奴隶制。从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也就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即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10]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成为历史上第一对对抗的阶级。从此,阶级就成了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阶级总是以对立的形式出现,每一次物质利益的相互对抗都会生发出新的阶级:地主阶级、农民阶级、权贵阶级,一直到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新兴阶级的出现意味着新的生产方式的生成。而这些生产方式的共同特点就是私有制。
私有制本身代表着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支配与被支配,也就代表着人的群体与群体的对立。阶级与私有制是一对孪生兄弟。私有制的历史就是阶级产生发展的历史。在马克思看来,私有制与阶级的发展进入最后一种对抗形式: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当历史发展到现代国家时,整个社会产生出了一股无比强大的物质力量,它的物质形式叫作“资本”。“资本”消灭了在此之前的所有生产方式与阶级结构,打造出了人类史上最强大的两个阶级,他们也是史上对立得最彻底的阶级。起初,资产阶级是掌握政权的阶级,无产阶级是受统治的阶级,但整个社会的生产力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当资本无法掌控生产力发展时,最后的革命就会爆发。无产阶级接管了社会权力,他们的终极目标是消灭所有阶级,包括消灭自己。在马克思看来,他们所要建立的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无阶级的社会。
阶级是一个历史的概念,相对于人类史,是一个非常短暂的现象,但它在人类解放的过程中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人类通往自由的必经之路。在理论中,阶级是研究社会生活最基本的单位和最客观的视角。人民理性的探究同样离不开阶级的概念,阶级同样也是分析人民理性的关键场域。人民理性基于人们的物质生活过程,阶级的基础也是人们的物质生产生活。青年马克思要求普鲁士政府关注人民的意志,德意志国家要体现人民的意志正是站在受压迫、受剥削阶级的立场来表达的。可以说,马克思的人民理性思想与其对阶级的发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要不然,为何马克思会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就如此有见地地提出“德国社会实现彻底解放在于无产阶级”[11]这一革命性论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