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异:万物皆变,唯变不变
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什么都在变,万物皆变,唯变不变。基因也一样,它不可能百分之百遗传,不可能完全按遗传定律进行。迈尔在《生物学思想发展史》中指出,生物学定律中唯一永远正确的一条就是:生物学定律永远都会出错。基因的变异,就是遗传的变异,包括生物结构、功能的进化和退化。化,在甲骨文中,从二人,像二人相倒背之形,一正一反,一人头在上,一人头在下,以示不同。
《易经》建立在阴阳二元论基础上,易就是变,《易经》就是一部变经。《易经》讲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变化的世界万物及其规律;二是人如何应对变化。经中有两个闪亮几千年的观点:一是“生生之谓易”,即新的产生就是变;二是“唯变所适”,即唯有变才是合适。几千年过去了,“变”还是最能打动大众的心。
变,即变异,与前不同,我们人为地分为进化、退化。现代人越来越喜欢用进化来表述生物界的演变,这有偏颇,它弱化了退化的作用。人类文明只有几千年,从茹毛饮血、衣不蔽体的时代,一步步地迈进现代文明,这是人类最为得意的过程,它还暗示着明天会更好,这种过程称为“进化”(evolution),很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心理。严复在翻译《天演论》时,他理解到用“进化”一词的缺憾,故创“天演”二字取代“进化”,从源头来看,赫胥黎在《进化论与伦理》导言说“进化兼包退化之义”,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也说“演变的最后结果,包括了生物体的进步及退步两种现象”。
物种(包括人)的变异指父辈、子辈之间存在结构和功能的差异,可分为可遗传变异和不可遗传变异。可遗传变异指基因发生变异后,变异可以传给后代;反之为不可遗传变异,其变异只限于当代,如果引起变异的环境条件消失,变异也随之消失。
物种的变异从辩证法来看不外乎两种,即量变和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结果;质变既完成量变,又开启新的量变;量变中有质变,质变中有量变。割裂量变、质变存在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阐明他的进化论:自然界中生物的物种不是不变的,而是由低级向高级逐渐进化发展的。其主要依据有:①多数变异是微小的。②变异是连续过渡的,从个体差异到轻微的变种、显著的变种、亚种和新种。③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生物都有按几何级数增加个体数目的倾向,但是资源(如空间、食物等)又是有限的,因而,不同物种之间、同一物种的不同个体,为获得生存机会而斗争(竞争),并导致大量个体的死亡,只有适合生存者才能生存。这三点很难证伪,所以不断地溯源导致结论:人类的祖先是猿猴。
问题来了,神创论说人类及万物都是上帝造的,进化论说人类是从低级动物进化而来,进化论与神创论的冲突显现出来。双方相互争论,这种争论和困惑在美国最终上升到法律、宪法层面。
20世纪20年代,美国公立学校刚起步,生物学教不教达尔文的进化论?老师困惑了。当时美国很多州有禁止教授进化论的法律,例如田纳西州州政府起诉了教授进化论的生物老师代表斯科普斯,此案被称为“田纳西州起诉斯科普斯案”,审判被称为“猴子的审判”,斯科普斯一审败诉,二审胜诉,他没有因为教授进化论而坐牢。类似的还有“埃珀森起诉阿肯色州案”,1968年,生物老师埃珀森为教不教学生进化论左右为难,州法律明确反对,是公民投票通过的,他起诉了阿肯色州州政府,最高法院裁决州法律违宪,理由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确立国教或妨碍信教自由”,对宗教的态度是不支持、不妨碍。(https://www.daowen.com)
此类案件还不少,还在继续,但不会发生在中国,因为中国阴阳思想、道家思想根深蒂固。“易系日月之运行,日月即阴阳。”“一阴一阳之谓道。”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中国传统式的回答是“鸡和蛋同时有”。道生阴阳,有阴必有阳,有阳必有阴,中国土壤也不会产生达尔文,因为有了经典的《道德经》《易经》,它已经清楚地表述了世界万物的变,包括进化和退化。
如果从遗传变异、进化退化的根本动因上去寻找答案,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走入死胡同。另外关于遗传变异、进化退化的学说、理论太多,如何运用呢?最后我们还是回到两点:一是达尔文的核心思想,即“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二是拉马克的“用进废退”。
何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生物都有巨大的增加后辈数量的先天能力,比如植物的种子,动物的鱼子、鸡蛋,以及人类的精子、卵子,但是生存空间、食物等繁衍资源有限,所以生物竞争是必然的,其结果是只有个别生命得到存在。不适合生存者不生存,存在即合理,这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它是种陈述性知识,仅与人类的观察和定义有关,与人类的价值观不直接关联。生物在生存斗争中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的现象,达尔文称之为“自然选择”。目前知道人类基因约有2.5万个,包含30亿个碱基对,在其遗传信息的复制、转录和翻译过程中,上帝也保证不了完全不错,从内因来看基因的变异是必然,从辩证法的量变质变规律来看,基因变异也是必然。面对这种必然,我们能做的只是适应,适者生存!
何为“用进废退”?1809年拉马克发表的《动物哲学》一书,系统阐述了他的理论,即“拉马克学说”。拉马克提出用进废退与获得性遗传两个法则,并认为这既是生物产生变异的原因,又是适应环境的过程,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曾多次引用拉马克的观点。拉马克认为,具有神经的高等动物,后天获得性性状可以传到下一代。比如,以树叶为主食的长颈鹿更容易获取高处食物,长颈的长颈鹿生存机会大于短颈者,其繁衍后代的机会也更大;又如鹭、鹤等长腿禽类,它们长期生活在水边,但不善于游水,为了不使身体陷进淤泥,会尽力伸长腿部,为了吃到水里的鱼虾,会尽力伸长颈部,这样获得的性状,逐代遗传下去,日长月久就成了长颈长腿禽。短颈鹿、水边的短颈短腿禽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改变,生存、繁衍的机会不断减少,被淘汰的机会则不断加大。
父母外貌特征易遗传给孩子,如肤色、身高、胖瘦、五官和骨盆等。生孩子一直被视为过“鬼门关”,头盆不称是一现代医学用语,指胎儿头部大小和准妈妈盆骨大小、形态不相称(胎头大、骨盆小),胎头不能通过盆骨,在现代剖宫产应用之前,这种情况母子双亡是大概率事件。“屁股大好生养”是一句经验谚语。屁股大,一般来说骨盆也大,胎头顺利通过盆骨机会更大。不适应繁衍的大头基因、小骨盆基因遗传概率会小很多,必然逐渐被淘汰,但现在的剖宫产能挽救它,这就是人类基因的“用进废退”。
有进化必有退化,人类的发展最终进化了大脑的沟回,退化了四肢的肌肉、体毛以及耐寒能力。人类文明的进化最终导致其野外生存结构和能力的全面退化,我们驯养的动物也受波及,全面退化了它们的尖牙利齿和肌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