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干旱灾害
干旱灾害一般指在一段较长时间内,降水量严重不足,导致土壤因蒸发而水分亏损,河川流量减少,湖泊、水库蓄水不足,破坏正常的作物生长和影响人类活动的灾害性天气现象。干旱根据属性分为气象干旱、农业干旱、水文干旱和社会经济干旱。气象干旱是指某时段内,由于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现象。气象干旱通常以降水的短缺作为指标。水文干旱是指在一段时期内,河川径流持续低于其正常值或含水层水位降低的现象。社会经济干旱指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水量日益增加,以水分影响生产、消费活动等来描述的干旱。本书所说的干旱灾害主要是指农业干旱,是指土壤含水量过小、植物耗水量多于吸水量导致植物内水分过度亏缺,影响作物生长,造成农作物枯萎或减产的现象。降水量持续性偏少引发干旱,干旱导致水资源短缺,造成城市供水紧张,影响工业生产和城市人民生活用水,也造成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