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现实意义
对于民主制度的探索和研究,马克思也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虽然马克思的著作中没有专门运用某些章节对民主的内涵或表现形式进行描述,但马克思有关民主的思想以及民主对人的自由和解放的意义却散见于他的各个时期的著作之中并有其独特之处。“马克思民主思想的鲜明特征在于深刻剖析和无情地批判资产阶级民主制。”[216]马克思在对封建专制和资本主义虚假性的批判中追求民主的真实意义,以期用真正的民主制度来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实践为马克思提供了更加丰富的研究民主制度的现实材料,使得马克思对于民主以及人的自由和解放的研究具备了更加科学的现实意义。
(一)抽象民主的批判
马克思在转变为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之前,先是作为一个革命民主主义者去探求人的自由和解放道路。马克思在从事编辑工作期间,对于出版自由、林木盗窃法等事件所作的论著就已经涉及民主问题。但当时的马克思还未完全摆脱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消极影响,对民主的理解更多地局限在精神自由的层面,带有一定的理性主义和理想化色彩,“致使其民主思想仅仅停留在观念的层面和浪漫主义的理想层面,由于缺乏现实根基而无法在现实世界中真正实现”[217]。直到对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彻底清算的时候,马克思对民主的理解和对资产阶级民主的批判才具有了更为现实的意义。
马克思早年对民主问题较为直接的论述是从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即探讨国家、法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入手。马克思在从事编辑工作期间已经开始对黑格尔的哲学理论有所怀疑,他发现黑格尔所使用的绝对观念以及理性国家等一些理论在现实的物质利益面前时常显得不堪一击,黑格尔哲学的神秘性经不起现实的考验。我们知道,黑格尔是辩证法大师,他在哲学的方法上有着一些革命性的开创,将辩证法作为基本的方法是黑格尔对哲学的重大贡献。然而,黑格尔的哲学理论自身却有着内在的矛盾。黑格尔一方面认为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另一方面又将普鲁士国家作为绝对观念和绝对真理来对待,认为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形式。“黑格尔虽然承认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的权利,但他将人民主权等同于君主主权,认为君主主权代表了人民主权。”[218]黑格尔的这一做法显然是将国家作为主体凌驾于社会之上,认为国家是自上而下地决定整个社会。马克思也从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入手来谈论民主,但与黑格尔不同,马克思将被黑格尔颠倒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重新颠倒回来,指出市民社会才是国家的基础,国家是由市民社会决定的,而并非黑格尔所说的国家决定市民社会。明确了这一点,马克思不仅找到了他探求人的自由和解放的逻辑起点,也为他研究民主问题指明了方向,即必须回到市民社会中去寻求问题的根源。马克思在对黑格尔的批判过程中得出结论,他认为:“在民主制中,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民主制的基本特点就是这样。”[219]马克思此时虽然还没有深入经济学的研究领域,还没有着手研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对于市民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但他已经意识到人民的民主权利并不是国家的恩赐,反而国家的法律制度应该由人民来决定。但是在现实的资产阶级国家中,一个人的权利尤其是政治方面的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拥有财产的多少决定的,少数人实现了自己的民主和自由,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国家制度来规制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这显然是让国家的各种制度自上而下地决定人的生存和权利,这种所谓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为此,“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220]。
马克思以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为理论基点,在清算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之后,又在接下来的著作中区分了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的关系。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的目的在于把国家从宗教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使政治生活和宗教生活彻底分离,赋予了人以公民的地位。但政治解放并不代表人的解放,只要社会上还有着那些占据统治地位的人,政治上的平等就会掩盖实质的不平等。“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归结为利己的、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公民,归结为法人。”[221]马克思所追求的不单单是政治上的民主,而是希望通过社会革命来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和平等。随着唯物史观的创立以及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更多地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角度出发来研究国家的形成和资产阶级民主问题,指出现存的资产阶级民主其实不过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反映,资产阶级国家的民主是一种虚幻的形式,它必将随着人类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克服而被真正的民主所替代。(https://www.daowen.com)
(二)真正的民主是实现自由和解放的重要手段
在马克思追寻人的自由和解放的革命生涯过程中,他并不只局限于对资产阶级虚假的民主展开批判,而是在批判过程中根据各种经验尤其是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经验尝试地对未来社会的民主制度作出科学的设想。“人类不仅能认识世界,还能够改变世界。”[222]既然资产阶级民主只是一种抽象、虚假的民主,那么它就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被人们所淘汰,更适合人的自由和解放的民主形式才是人们共同的追求。马克思对真正民主的设想虽然散见于不同文献之中,但通过对马克思不同时期文献的归纳总结,还是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马克思对作为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手段的真正民主的设想及其基本内容。
首先,真正的民主最终需要建立在资产阶级经济基础消亡的前提之上,不废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话,民主都只能是一种虚假的口号,无法从根本上促进人的自由和解放。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使国家变成‘自由的’,这绝不是已经摆脱了狭隘的臣民见识的工人的目的。”[223]无产阶级要使自身和全人类获得自由和解放,就必须摆脱资产阶级国家框架的束缚,在资产阶级国家范围内实现真正的民主是行不通的。国家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但事实上国家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国家是被社会自下而上地塑造而成,而不是国家自上而下地决定社会。德国工人党向往建立一种自由国家,但他们所要建立的自由国家的出发点不是改造现存的社会生产关系,而是把国家当成一种道德的主体,只期望通过改变国家机构来实现民主。马克思指出,寄希望于改变国家机构而不从根本上改变生产关系的方法使无法实现真正的民主,各个资本主义国家在表现形式上虽然因为历史原因有所差异,但这些国家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建立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上,只是这种社会的资本主义发展程度不同罢了”[224]。资本主义社会以生产资料的私有占有为基础,这些占有生产资料的少数人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操纵者,他们不仅操纵雇佣劳动过程,而且还控制着媒体等宣传机构甚至竞选。“资产阶级——美国居于社会上层的1%的人口占有美国所有财富的40%——为几乎所有的政治选民提供竞选资金。”[225]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在法律上规定公民有竞选的自由,但资本主义国家的竞选活动需要耗费大量的金钱,只有拥有足够资本的人才有能力参加竞选,所谓的民主政治其实不过是金钱政治而已。这种只有少数人能够参加的竞选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而那些通过竞选上台的大资本家在当选之后又必然维护本阶级的利益,通过各种方式为资产阶级掠夺社会财富。因此,在资产阶级民主充其量只是少数人的民主,这样的民主解放的是少数人,占社会人口大多数的无产阶级依然没有得到自由和解放。唯有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彻底改变社会的经济基础,民主才具备实际的操作意义,才能为进一步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贡献力量。
其次,真正的民主是选举和罢免两种制度的有效结合,人民群众只有选举权而没有罢免权谈不上真正的民主,那样的民主依然会使权力落入少数人手中而限制人民群众的自由。“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226]无论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还是国家消亡之后的无阶级社会,真正的民主必须回归人本身,为了最大多数的劳动者利益的民主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民主。无产阶级国家或者只作为社会管理机构的国家都只有一种民主制度,即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制度,这将不同于以往任何阶级对立社会的民主制度。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产阶级社会,国家保障的都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国家的各种机关虽然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甚至是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能,但那只是统治阶级为了稳固自身的统治地位而进行的一些内部管理和监督,人民群众没有权利直接罢免那些玩忽职守的官员。在看到巴黎公社的革命实践之后,马克思提出“以真正的责任制来代替虚伪的责任制”[227],公社的勤务员将完全不同于资产阶级国家的公职人员,勤务员不仅由人民选举决定,而且随时接受人民的监督,一旦这些勤务员出现不称职的行为,人民就可以对其实施罢免,防止公职人员从人民的公仆变成人民的统治者。“资产阶级国家权力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概念,人民群众根本无法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更无法控制代议制政治的运转。”[228]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民主应该像巴黎公社那样取消公职人员的一切特权,公职人员只能领取合理的报酬而不能拥有各种特殊的收入。在经济上和行政权力上对公职人员进行限制,充分发挥选举权和罢免权的作用,才能让民主落到实处,解放以往被统治阶级奴役的人民群众。
再次,真正的民主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有统一的体制,并且民主的实现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指出:“巴黎公社自然是要为法国一切大工业中心做榜样的。”[229]巴黎公社这种为了解放饱受压迫的人民群众的民主制度一旦得到确立,就应当在全法国范围内推广,而不是仅仅限于巴黎等一些大城市。马克思以法国为例,认为若要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民主,就必须将资产阶级腐朽落后的社会制度从法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驱逐出去,要让公社的民主成为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体制,不仅要在法国的中心城市实行公社的民主制度,也要在法国的其他省份建立起相应的民主制度,“公社将成为甚至最小村落的政治形式”[230]。每个村落都有通过民主选举为人民勤劳公事的代表,这些代表又可以通过城镇的代表会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以帮助农村地区更好地发展。各个地区又将派若干代表参加在巴黎举行的国民会议,向国民会议反映自己所代表的地区需要国民会议解决的问题,同时为整个法国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在这样统一的体制中,每个代表都是人民的公仆,是必须勤劳公事的公职人员,一旦发现这些代表有不称职的行为,人民即可对他们进行罢免。以往资产阶级国家那些表面上代表国家和民族,实际上却在利用职权榨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公职人员将不复存在。在公社统一的民主体制下,从村落到国民议会,每一个代表的权力都来自人民,他们都接受人民统一的监督,代表人民行使权利的同时需要对人民绝对负责,“服务于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231]。当然,马克思同时意识到,要完全建立起为全人类自由和解放服务的民主制度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间的历史过程。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即使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也存在一个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的问题,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是从资本主义社会中脱胎不久的社会,它在各方面还或多或少带有一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痕迹,这些痕迹或许还来不及完全清除,仍将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存在,并影响社会实现公平、民主的进程。例如,在生产力还没有达到足够发达、社会经济制度还没有完全改造的时候,劳动者个人能力的差异依然会给他们带来合理的收入差距,只有经过不断发展生产力和完善社会制度之后,按需分配才最终成为可能,人民的民主权利的实现也是同样的道理。“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232]马克思谈论民主,既不像资产阶级学者那样宣扬口号式的民主,也不像空想社会主义者那样寄希望于空洞的民主,他将人民的利益和现实的环境结合起来,构建出为实现人的自由和解放服务的科学的民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