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留守中大执教
2026年03月15日
四、新中国成立初期:留守中大执教
1949年11月,广州军管委正式接管国立中山大学。[50]1950年1月2日,中大举行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开学典礼。同月20日,中大临时校务委员会成立。在过渡时期,临时校务委员会为全校的最高领导机关,领导学校的教学、行政事宜。临时校务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医治战争创伤,稳定局势,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广州军管委任命刘渠、王越等18名教授为临时校务委员会委员。曾昭琼为18名委员之一。同年9月,“国立中山大学”改称“中山大学”。
1950年度法学院共有教授23名,副教授3名,讲师4名,助教6名。曾昭琼继续担任法律学系主任,院长一职则空缺。除曾昭琼以外,法律学系另有何襄明、卢干东、何炳梁和刘燕谷等4位教授,曾昭度讲师和尚彝勋助教。[51]1951年度,曾昭琼继续担任法律学系主任,并兼任法学院副院长。[52]1951年4月,曾昭琼作为教育界的代表和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代表之一赴朝慰问。之后,他被推举为广东省第一届政协特邀代表、广州市新滘区人民代表。由此可见,曾昭琼在广东教育界具有相当的地位。(https://www.daowen.com)
1952年,教育部开展全国范围内的院系调整。在第一轮调整中,中大撤销法学院,将法律学系、政治学系等有关专业组建成为政法系,曾昭琼担任政法系主任。1953年9月至10月间,中大进行第二次院系调整,学校的政法、财经类系科分别被调到武汉大学、中南财经学院以及中南政法学院等院校。[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