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期间:初到坪石任教
1938年10月广州沦陷前,中大迁往云南澄江。大约一年半后,当局认为广东除敌占区以外局势较为稳定,为解决湖南、江西等邻省学生入学困难问题,同时也从物价生活水平、生活习惯、师生思乡情感等方面考虑,遂将中大迁回广东。其时,广东省会已迁至韶关。1940年8月,在代理校长许崇清的带领下,中大迁回广东韶关的坪石镇。法学院最初设址在乳源县属武阳司。曾昭琼的家乡湖南临武毗邻粤北坪石,也许是出于地理因素的考虑,他选择到中大任教。1940年12月,年仅28岁的曾昭琼受聘为国立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教授。与他一同前往坪石的,还有其母亲曾陈氏、妻子邓庭芝以及刚出生不久的女儿曾丽君。[11]他们一家初到坪石时正值冬天,天气非常寒冷。坪石属于低山丘陵地带,推门便是山,山外还是山,石级山径,溪水蜿蜒。正是在这里,曾昭琼开始了他的教书生涯。
据法学院于1941年4月17日填报的《国立中山大学法学院一九四〇年度教员名册》,在法学院聘请的27名教授中,曾昭琼是最年轻的。与他一同在法律学系共事的还有薛祀光(时年41岁)、余群宗(时年40岁)、郑宇中(时年38岁)、李浩川(时年31岁)、黄世光(时年40岁,兼学校总务长)等五名教授,一名讲师谭藻芬(女,时年32岁)以及一名助教余鑫如(时年27岁)。法律学系的教员组成以中青年为主,可谓朝气蓬勃。该学期,曾昭琼负责讲授两门课程,分别是刑法总则(6课时)以及刑事诉讼法(4课时)。[12]
法学院所在的武阳司距离坪石达15公里,来往须沿山径步行,山中石级为昔日盐商运盐入湘的孔道,上落山达二百余级者不少,往返不便,偏僻跋涉。另外,由于学校宿舍均是在山坡架搭的临时木屋,山区暑天夜晚极其寒凉,白天气温却又极高。夏天烈日当空,教授们往来汗流浃背,非常辛苦。故新学期后不久,法学院的师生们便于5月时提出搬院计划,暑假过后法学院即迁至车田坝。[13]车田坝位于坪石隔河,本是一处荒山,三面环水背靠丘陵,并无村落。学院办公室、学生宿舍、教室、厨房都是以松木板为墙,上盖杉树皮油毛毡,依然非常简陋。尽管条件如此艰苦,教学却渐渐步入正轨。自迁车田坝以来,法学院的学术研究气氛日渐浓厚,相应地,学院亦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鼓励学术研究。1942年度秋季学期,法律学系共11名教员,其中8名均是1940年后才到职的,也就是说大部分教员都是在中大迁至粤北坪石后才聘任的。在法律学系的四名教授当中,李浩川教授(时年33岁,浙江绍兴人)与曾昭琼年纪相仿,两人同在1940年10月后才到坪石入职。卢干东教授(时年36岁,广东新会人)则是1935年8月到职,但受战事影响1940年曾中途离校,1941年9月重新回校。最为资深的是薛祀光教授(时年41岁,浙江瑞安人),他自1928年9月起在中大任教,已经超过10年,曾于1928年度和1930年度兼任法律学系主任,这是他第三次兼任法律学系主任。[14]薛祀光比曾昭琼年长约10岁,两人均曾留学日本,作为“新人”的曾昭琼,自然事事多向薛祀光请教。两人在坪石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值得一提的是,据薛祀光后人回忆:“薛曾两家在中大时关系一直很不错。虽然受到1947年中大学潮的影响,薛老因维护学生得罪当局而被迫离开中大,后到了厦门大学法学院任教,但是院系调整后,两人又同为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同事。之后,两人又一起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当时还是湖北大学),‘文革’期间两人还合住一个单元房。曾叔对薛老一直非常尊重。”[15]可以说,薛祀光对曾昭琼的治学为师方面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除日常教学以外,曾昭琼把精力都集中在学术研究上,其新作《人格本位的刑罚观》发表在1942年底出版的《中山学报》(第1卷4期)上。[16]
1944年,这是曾昭琼来到坪石的第四年。曾昭琼在该学年负责讲授刑法总则、刑法分则、刑事诉讼法三门课程,共计16小时每周。[17]在法律学系的4名助教中,时年26岁的曾昭度是曾昭琼培养的第一批学生,他于1944年在法律学系毕业并于同年8月留校任教。曾昭度是广东潮安人,比曾昭琼小8岁,但从曾氏族谱的辈分上而言,两人是同辈兄弟。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他跟随曾昭琼调到武汉大学,后成长为我国著名的诉讼法学家及武汉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科、环境法学科开创者之一。他们两人亦师亦友,师生缘深,到武汉后亦始终保持良好的联系,这是后话。(https://www.daowen.com)
1944年秋,战事日趋紧张,日军逼近坪石。开学后不久,学院即准备疏散工作和安抚师生情绪。1945年1月中旬,坪石沦陷。而在坪石沦陷前,中大师生于1944年底分东西两路疏散,东路前往兴宁、梅县,西路前往连县。这是中大再一次被迫迁校。由于广东连县与曾昭琼的家乡湖南临武是毗连的,他已提前数月将亲属疏散到了临武,因而选择西路前往连县。在本次疏散中,法学院人员大部分在蕉岭,少部分在连县、仁化、临武,个别教员在浙江、广西、坪石、始兴、福建、重庆、高州、安徽。[18]学校在连县设立连县分教处。与曾昭琼一同在连县分教处任课的教员有梅龚彬、薛祀光、刘燕谷、卓炯等。其中,经济学系梅龚彬教授担任法学院连县分院主任,他曾在回忆录中对此段经历进行忆述:因家属已提前疏散到临武,他与薛祀光决定选择迁往连县。1945年的春节,他与家人一起在临武度过。全家躲在临武县一个叫马侯岭的又高且陡的山上。从山下到山上需要走两千多级台阶,约一个小时。春节后,曾昭琼与薛祀光等一同从临武步行一百多里山路赶到连县。由于日寇的威胁尚未解除,山路时有土匪骚扰,幸好途中并未遇到意外,因此没有耽误授课。然而,连县的办学条件比坪石更糟糕。尽管如此,在众人的努力下,复课后不仅补上了因疏散造成的缺课,而且基本上保证了该学期的正常教学进度。[19]虽然曾昭琼本人对此段经历没有忆述,但考虑到他是湖南临武人,对环境路线都比较熟悉,本次疏散必得其助力。新中国成立初期,曾昭琼在自填表格的党派关系一栏中,自述与梅龚彬同为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友。[20]实际上,梅龚彬是中共党员,他早于1925年入党,长期从事地下工作,被誉为“职业革命家”。也许正是由于本次疏散,两人更为熟悉。这对曾昭琼日后的思想转变不无关系。
日本投降后,1945年10月,中大成立复员委员会,法学院梅龚彬、薛祀光教授被派往广州石牌校区,参与接收法学院的校舍,并安排修缮工作。至此,中大结束了长达七年的背井离乡,各分教处师生陆续返回广州原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