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合作,不让政事进家门
良好家风的塑造与形成需要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体谅与支持。唯有大家分工合作,实现各司其职、各管其事,才能真正地让政治的归政治、家庭的归家庭。
浦江郑氏家族合家同居长达三百余年,在此过程中形成了系统的治家思想。在其治家之法《郑氏规范》中,对族中从家长到妇孺都做了具体的分工,从而实现了一个大家族日常的正常运转。
《郑氏规范》对“各其其职”这项内容规定得十分详尽,可谓事无巨细,均有所管。如有总管有分管,又各设专人负责。
根据家庭管理的需要,设家长一人,总治一家事务之大小,这充分体现了古代封建大家族中的家长制度。然“家长”须“至公无私”,“当以诚待下,一言不可妄发,一行不可妄为”,“临事之际,毋察察而明,毋味味而昏”,这是家长作为整个家族的领导者所需起到的模范作用,正其身以导其家。
而负责协助家长行事的“典事”一职则必须“刚正公明、材堪治家、为众人之表率”,且“每夜须了诸事,方许就寝”。从典事的选择上可以看出郑氏义门对人才的选择标准,即品行端正、公正廉明、为人表率,同时也从侧面教导了子孙要成为怎样的人才。
为保证家族生活的正常运行,又设有一套监督制度,即设监视一人,以“纠正一家之是非”,有善必言,有不善亦必言。同时,设《劝惩簿》一册,按月记录功过;另造“劝惩牌”两面,“劝牌”书功,“惩牌”书过,挂于要地以示众,以为善善恶恶之戒。
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家政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家族奖惩思想的具体实施。另外,设主记,专门负责记载“货钱谷粟出纳之数”;通掌门户者,凡家庭中的“输纳赋租、山林陂池防范、增拓田业、会计财息”诸务,并属之;“每年之中,设新管二人,负责掌管当年诸如收放钱粮之类”的新事;“设旧管二人,负责掌管冠婚丧葬以及饮食之类”常年不变的旧事;羞服长则“专掌男女衣资事”,掌膳二人,“以供家众膳食之事”。
以上几类管理人员的设置是郑氏家族在家庭财务管理方面思想的体现,对于整个家庭经济的治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除上述这些有名目的管理人员之外,还设有一些其他的管理人员,如有掌钱货所出者,有掌营运之事者,有专掌畜牧树艺者等,每种管理人员都有严格的分工,大小事务无不顾及。并且,管理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择廉谨子弟二人,收掌钱货。所出所入皆明白附簿。或有折陷者,勒其本房衣资首饰补还公堂”。
上述这些岗位并非终身制,如果不称职,可选择贤能者来代替。并且,许多岗位都有任期限定,或二年一轮,再或一年一轮,又或半年一轮。如此,一方面,使更多的族人参与到家族管理,以提高家族的认同感;另一方面,以定期轮换的方式,保证治家过程的公正性。
现代社会中,大家族式的群居已不常见,但这种分工合作的家风思想对于领导干部的小家庭建设同样具有积极意义。家属参政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与等级特权观念的反映,是党纪党规坚决不允许的。
在这方面,领导干部一定要在家庭中反复强调,使家人摆正自己的位置。在每个人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同时,自觉地做到家人不插手党的工作、不影响自己的决策、不干涉手中权力的行使,不利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为家庭或亲戚朋友办违反政策规定的事。
从以下真实发生过的案例中便可得知,这种“分工合作”家风的坚持有其必要之处。(https://www.daowen.com)
30多岁的富阳市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在面对“滴水不进”的市委书记周宝法时,选择了更“聪明”的做法:迂回侧击,认周的妻子王瑞珠为干妈——两人年龄仅仅相差不到十岁,而这样的“认妈”自然是别有所图。
逢年过节,按当地的习俗,干亲戚之间要相互走动,干儿子自然要送礼到干妈家去;干妈外出,干儿子送来一万元孝敬钱;干兄弟开学,又送上一万元“买书钱”。如此殷切的亲情之下,干妈频繁地向干爹打招呼,自然徐某的工程好做了许多。在事情败露之后,检察人员发现,周宝法夫妇受贿的46万元赃款中,属于夫妇共同受贿的就有22.5万元。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原副局长陈谟林因犯受贿罪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其妻严雪兰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他的妻弟严建海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1万元。从1998年到2008年,陈谟林与妻子、妻弟共同受贿8次,单独收受贿赂15次,共计受贿522万元人民币、13.5万元美金;其妻严雪兰参与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共计432万元人民币、10万元美金;妻弟严建海参与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共计301万元人民币。
毫无疑问,这些家人对于领导干部的仕途所起到的是反作用,他们让不法之徒将自己拉下了水。这些心怀不轨者为了达到自己的非法目的,为了接近领导干部,想方设法走上“公子路线”“夫人路线”“父母路线”甚至“保姆路线”,无所不用其极,先是对领导身边的家人施以“小恩小惠”,然后再以“请吃饭”“送东西”等方式进行情感投资,想领导家人之所想,急领导家人之所急,从而使对方落入自己精心布置好的圈套之中。而这些领导干部家属往往自己越陷越深,最终不但自己不能自拔,还把领导干部本人拉下水,让官员的事业和家庭幸福毁于一旦。
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醒自己的家人高度警惕,不可参与自己不该参与的政事,更不能在物欲面前迷失自己。在当前社会中,这种善于钻营,善于走各种“路线”的人太多了。
同样是领导干部的家人,福建省某市检察长的妻子江玲(化名)的做法却体现出了极高的政治素养。
江玲是国税系统的干部,其丈夫在1993年走上检察院领导岗位后,她就给自己立下了“三个不”规矩:不干涉丈夫的政务,不为亲朋好友说情,不收受他人财物;以及“两个理解”:一是理解丈夫的秉公执法;二是理解当事人家属的心情。作为领导干部的妻子,江玲感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与丈夫一起把好“廉政”关。
丈夫由于工作繁忙,很多时候不在家,于是把好这一关,具体的处理方法就在于家属了。一次,一个当事人家属试图从江玲身上寻找突破口,以减轻对其家人的处罚,临走时非要把水果留下,江玲实在拗不过只好将水果收下,同时回赠了一些家乡的土特产。事后才发现水果袋里有个信封,里面装有钱。江玲及时地将钱送还给了他。
可此人却误以为自己的财物送得太少,第二次反而送了更多,江玲只好再次退礼,并说服他相信司法机关会秉公办事。此事后来得到检察机关的依法公正处理,使这位当事人心服口服。他说,起初听信了社会上有些人说的“想办事先送礼,不送礼别办事”,没想到不必送礼事情也能得到公正的解决,他由衷地感谢检察院的秉公执法。
还有一次,江玲的一位朋友想为她的家人求情,千里迢迢地找到江玲家。临走前硬是把带来的礼物留下,江玲谢绝了。没想到两天后江玲在一个抽屉里发现了装有钱和一条项链的信封。朋友住在另一个城市,怎么才能把东西退还给她呢?江玲费了好大的劲才打听到与这位朋友在同座城市的另一位同学,于是将钱异地存入那位同学的账号,再请其转交,金项链则在春节时托一位回家过节的老乡送还。朋友收到退回的东西后感到很惭愧,也对江玲十分钦佩。
只有领导干部家属与亲人都如江玲一般,守住自己的职责,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好家庭的廉政守护者,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现实生活中滋生腐败的土壤。而想要达到这一目的,领导干部就必须要提醒家人,万万不可因“朝中有人做高官”便自以为是,在工作中挑精选肥,傲慢无礼,甚至与群众划起界限、搞起特权,事事要他人恭维,处处要显得比他人高贵。如此种种,只会损害自己的形象,同时更会使领导干部的声誉受损。
所以,领导干部与家人一定要做到“不让政事进家门”,让政治的归政治,平日里对涉及人、财、物的事情,如干部的任免、人事的安排、物资的采购、基建工程的确定等,领导干部更要坚决告之家属不管不问,做到不该看的机密坚决不看,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参与的事情坚决不参与。也只有家中每个人都将自己的工作与事业往健康、廉政的轨道上发展,才能使家庭成为廉洁官员成长的摇篮,才能让领导干部更好地勤政、廉政。